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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兰的生活重心变了,她不再成天到警察局去,而是找了份超市收银的工作维持生计,算着日子,等丈夫的新孩子出世。
她从不出现在丈夫和新欢面前,就好像忘掉了这两个人的存在一样,直到新欢生了。
那是她拐走的第一个孩子,她慌张又兴奋,她将孩子卖掉了,是个男孩,很好卖。
李秀兰得了一大笔钱,可这钱给她带来的兴趣寥寥,还不如品味丈夫的痛苦来的有意思。
可看多了,她又在想,失去了女儿的时候不见他像她一样崩溃,现在却表现的这么痛快,难道只因为这是个男孩?
李秀兰不痛快了,而她也发现了,要弥补这种缺失的痛,便要看其他人和她一起在痛苦里沉沦。
她变成一个精于此道的夫人,过去文雅的面容也晒得黝黑,看起来是个再朴实不过的农村妇人,面上带着甜蜜的微笑,却能用最简单的手段拐走别人的孩子,将他们卖到偏僻的村庄里去吃苦。
被方无妙和吴越两人这么刺激着,她才恍然想起,最初,她只是想要她的女儿回来而已。
李秀兰在后座突然呜咽出声,起先这哭泣是压抑的,在寂静的车厢里却又发酵成毫无掩饰的大哭。
方无妙捂住了怀中小孩的耳朵,用真气安抚着孩子的气,怕他受了惊扰又哭闹起来。
但两人都没有再说什么刺激李秀兰的话,反而是等着她慢慢缓过来。
待李秀兰缓过来,她的第一句话便是:“你们可以帮我找女儿吗?我什么都可以帮你们做。”
她没有再掩饰自己的罪行,也没有用线索来换任何减刑,她只想找到那个丢了很久的,乖乖巧巧的女儿。
想知道她在哪里,想知道她受了多少苦,想听她再叫她一声妈妈。
为表诚意,李秀兰做的第一件事是坦诚了自己的真名和其他信息。
李秀兰,原名李文竹,J省姚城人。
吴越打了个电话,请人帮忙查了下信息,确实有这么人,细看长相也是对得上的。
最重要的是,李文竹确实报过案,十六岁少女刘霁月的走失案,至今未能破获。
李秀兰将她还记得的曾经做过的拐卖人口的事都说了出来,算是提供了很多线索,有了这些线索,要将人找到,送回原来的地方就会轻松很多。
吴越忙着将这些线索报给现在能处理的人,方无妙却在一旁沉思,刘霁月这个名字总让有些联想……
见吴越打完了电话,方无妙问道:“上次查那个会所的时候,抓我的人贩子招的被拐的人里,有叫这个名字的女孩子吗?”
吴越愣了一下,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这么问,想了一下,苦恼道:“那么多人,我没什么印象,可能还得让我哥去翻翻卷宗才行。”
方无妙点头。
等他们到了城镇,在李文竹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个窝点之后,才从吴起那里得到确切的消息,被救出的女孩子里没有叫刘霁月的。
李文竹几乎提供了所有线索,她起初还想着留一些底牌让方无妙两人更积极地帮她找女儿,可随着对罪行的供认不讳,就好像久违的良知被唤醒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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