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顺手给望恒递过去一个杂粮馒头,这孩子帮他不少忙,大队长不吝啬送点东西。
望恒咬着带着一丝甜味的馒头听大队长诉说。
正是宁元姐弟两个的事情。
“虽然成分不好,但是年纪都小,是听话乖巧的,干活也努力…可是这于年,到底是什么都没做出来,也不好去处理。”
望恒道:“他这算耍流氓,现在敢跟踪下一次就敢上手,报警抓进去。”
大队长摇头:“你当我没想过啊,那我们整个村子,甚至公社的名声就都坏了,我一个人无所谓,叫其他同志怎么办?我得为他们负责。”
之前隔壁白杨公社出了一例强迫犯,到现在大姑娘小伙子都不好成亲,说出去都丢人。
望恒疑惑道:“可是咱们不一样啊,咱们是自己把人送进去的,这怎么叫做坏名声呢?这叫好名声啊!
把坏分子抓起来,既保护了村里的姑娘,还可以震慑那些有想法的人,这说明咱们思想端正,大队长你认真负责。
怎么就是不好的名声了?”
大队长一愣,他思考了一下,然后他眼睛亮了。
“好主意,下一次就带人抓了!”
另一边,于岁也告知了宁安。
“后面山里,可以抓到野鸡野兔,只有一两只的话,拿回去自己吃掉,大家也不会管的。
河里有鱼可以抓。”
说完,于岁还是好心提醒。
“如果你抓到了,最好自己偷偷做,不然被举报了也很麻烦的。”
宁安表示感谢,心里记着了。
望恒就跟大队长坐在树荫下面吃完了午饭,过两个小时还要接着做活。
他看见了于老二家的三个孩子。
他们没有了原剧情里的意气风,精灵可爱,变得面黄肌瘦,畏畏缩缩的。
七月从旁边跳出来:“他们花钱太厉害了,一百多块,省着一点能花好几年,结果半年就没了。”
于老二又不能干活,他们花钱大手大脚习惯了,于老三和于老大每个月给的那些钱都不够他们霍霍的。
两个人把三个孩子赶去挣工分。
十七岁的于年,十四岁的于月,十二岁的于日。
说起来,有一半都是叫于日的小姑娘挣的呢。
说啥来啥,对上眼神,居然有一个朝他过来了。
于月当场就跪下了,然后被望恒拽起来。
“要钱不行,别的也不行,我们分家了,我爸每个月可是给付了赡养费的。”
于月无助的哭道:“堂哥,你救救我吧,我已经考上初中了,我想上学,我真的想上学。”
望恒一点没心软:“这是你爸妈的责任,跟我没关系,慢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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