郗隐先生曾对洛溦说过,每次跟沈逍换完血,她的体内便也会残存一些赤灭毒。
所以小时候每次从长安回到越州,她都会被送去郗隐的药庐,吃药调养很长一段时间。
年纪越小的时候,待的日子越久,前前后后加起来,大约有六七年的样子。
郗隐脾气古怪,喝多了酒,就会骂人。
先是骂她爹,然后又骂她,说她蠢,说她模样难看。
洛溦最开始被送去时,还不到四岁,听见郗隐骂她爹,又气又委屈,小脸上挂着两行泪,抽抽噎噎的,再不肯吃药庐里的任何东西,包括郗隐给的药。
熬了不到一天,就昏过去了。
终归人的天性,都是趋利避害。
日子久了,吃的苦头多了,小姑娘的性子也就渐渐被磨得没心没肺、刀枪不入了。
郗隐喝酒发疯,那她就尽量不让他碰酒。
他喜欢她做的饭菜,她就顺理成章地掌管起了药庐里的伙食。
偶尔他又发癫骂人了,她便给他的膳食里下点黄莲巴豆什么的,也就扯平了。
唯一再被他气到的一次,是十二岁那年,郗隐试药时吃错了致幻的毒草,又骂骂咧咧起来,骂着骂着,竟然还哭了起来,指着她说道:
“要不是生你的时候难产,阿萝怎么会死?我明明要把那颗血灵丹给她,她却给了你!”
“你这个害人精,害死了你亲娘,现在又害你哥!
好歹那小子长得像阿萝,不让人讨厌,要不是小时候没了亲娘,没人照顾,你哥读书也不至于落后那么多……现在又因为你,搬去长安……”
“那小子长得像阿萝,脑袋却跟宋行全一样的蠢,去了京城,肯定活不了了……”
“你就是个讨命鬼!”
洛溦记不起自己是怎么跑出药庐的,只记得下山的时候,天还是晴的,等她一路跑回到宋家所在的青石镇时,雨已经下了很久很久了。
十二岁的小姑娘,跑了四五十里地,一身狼狈,鞋也磨破了。
快到家门的时候,又才想起,父亲最怕得罪冥默先生,断不会支持她从郗隐那里逃走,迟早还是会把她送回去的。
她不敢回家,坐去了家附近的石桥下,躲着雨,低头查看鞋上的破洞。
就那样,不知过了多久,头顶上的飘雨,忽然停歇。
撑着油纸伞的少年,敝旧的衣衫浸着雨痕,在她面前慢慢蹲下身,将一双绣着栀子花的布鞋递了过来。
她惊愕抬眼,认出来人。
“辰哥哥……”
卧房床榻的四周,罩着里外三层鲛纱帐帘,帐内熏着馥郁宁神的沉水香。
沈逍低头系好洛溦伤口的绷带,抬起头,拂开身侧垂落的织锦帐,让帘外透入的烛光映得更明亮了些。
榻上女孩依旧双目紧闭,失了血色的面颊莹白透彻,嘴唇动了动,轻轻唤了声什么。
沈逍听得不太真切。
依稀,好像是……
沈哥哥?
他记得,她小时候第一次进京时,软软的一个小人儿,无知无畏的,总这样追着叫他。
后来长大了,懂了尊卑礼数,倒再没这样叫过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丁鹏是个酒鬼。丁鹏也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你没看错,确实是五个孩子四女一男,女儿个个漂亮,儿子别哭了,过来了过来了,不好意思,一会儿再写简介,儿子哭着要奶呢,话说金鹤奶粉二段泡的时候和水的比例...
日更,每晚23点前更新季礼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喜欢沈言曦,从小哭起来又丑又傻,麻烦闹腾事情多,自己还必须得照顾她沈言曦想不通什么会有人喜欢季礼,嘴带刀片说话把人千刀万剐,自私蛮横,自己还必须得听他...
获得系统,将乡村民宿一步步打造成世界上最好的酒店。全球酒店最大的数据商str负责人德勒双手抱头世界上最豪华的酒店居然在华夏川省眉州市下一个不知名的小山村中,你敢信别拿我们希尔顿集团和那家华...
步桐身为帝王的第一谋臣,被尊称女诸葛,奈何却过不了情关,落得兔死狗烹的下场,临死前发现,她的头号死敌,手握东厂番子和锦衣卫大权的督主汤玄霖抱着她的尸身痛哭,步桐有幸重生,她决定有仇报仇渣男,...
因为参加了奇怪的论坛投票,陆渊意外穿越到了斗罗大陆的世界,最重要的是,隔壁村就是大名鼎鼎的圣魂村,村里还有个我看你有取死之道的唐三。幸好,武魂觉醒仪式上,他加载了英雄联盟皮肤语音包。奥德赛凯隐神龙尊者李青黑夜使者亚索,只要念诵这些皮肤的专属台词,他就能使用对应皮肤的武魂!百万雄师,都听我号令!见证巨轮滚滚!不洁造物的巅峰!我的雷霆铁拳将击倒全部奸邪!烈焰其外,死亡其怀从此,陆渊既是天选,也是唯一!(前面主要以奥德赛凯隐的皮肤为主,不拜师,不跟唐三,不进武魂殿,目标是统一大陆,建立主角的帝国。)...
摔倒前,林冬雪觉得婆婆是老不死,大姑子是扫把星,外甥女是拖油瓶还有那个男人,一定是上辈子倒了大霉,她才会遇见的。摔倒后,林冬雪认为婆婆赛过亲妈,大姑子恩人再世,外甥女是小天使至于那个男人,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