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名白兰,来自十年后,是来杀你的。”
他笑眯眯地像是在开玩笑。
虽然没有从他身上感觉到杀气,但我还是跳开几步,摆好战斗姿势。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不能消停一会吗?
“你要是请我吃棉花糖,我可能会改变主意。”
啊?
我半信半疑地去超市买了十几包不同口味的棉花糖,白兰拿出其中一包,拆开,一边吃一边跟在我后面,就这样跟着我回到了家。
见到我妈妈,白兰很有绅士风度地轻吻了妈妈的手背,把妈妈迷得神魂颠倒,又是饮料又是点心地端上来。
里包恩问我这家伙是谁?
我吃着点心报出白兰的名字。
“你怎么把敌人就这样大大拉拉地带回了家?”
“我用十几包棉花糖收买了他,他不会再找我麻烦了。”
“笨蛋,这种话你也信。”
“他没说错哟。”
白兰坐下,抓起一包棉花糖,从里面拿出几粒,在手里捏捏,又放在桌上玩,“十年后的我被彭格列十代所打败,险些被杀,所以我原本打算趁你羽翼未丰满的时候杀掉你。”
他话刚说完,里包恩已经掏出枪对准了他的脑袋。
“放松,小婴儿,我现在已经改变主意了。”
我也示意里包恩放下枪,听他说完。
“哼恩,十年后的我是毁灭世界的大魔王,而代表正义一方的你推翻了我,取代我成为了世界霸主,明明是同样的结局,而你却受到万民称颂,所以我现在想换一种方式称霸世界,这一次由你来做大魔头去毁灭世界,我来打败你,怎么样?这个游戏很有趣吧。”
白兰给自己鼓了鼓掌。
他凑近我嗅了嗅,我不太自在地推开他,“你是狗吗?”
看他的外表,有点像萨摩耶。
“我在你身上嗅到了邪恶的气息,看来就快要成为大魔头了,我只要见证你一步一步地走向毁灭就可以了,好期待啊,有点像养成游戏呢。”
我放下点心,站起身,“里包恩,跟我来一下。”
里包恩跳至我的肩头,我走进房间,把门从里面反锁住。
我和里包恩盘腿相对而坐,表情严肃。
“里包恩,白兰在这里的事情不要告诉彭格列家族,白兰必须活着。”
“为什么?”
“现在的你们也不是他的对手,况且,正如他所说的,如果哪一天我真的变成了毁灭世界的大魔头,能杀掉我的就只有他了。”
“阿纲,你在担心什么,只要有我在你身边,是绝对不会让你误入歧途的。”
你不是一直在把我往歧途上带吗?黑手党算哪门子正途。
白兰就这样厚脸皮地住在了我家,有时也跟我去学校逛逛。
我每天都尽量日行一善,努力降低我的邪恶度。
见到乞丐,我会主动掏钱给他,遇到小混混向学生要钱,我会帮忙付钱,看到流浪猫,就拿出便当分一半给他们,路上看到过马路的老爷爷老奶奶,会上前搀扶,走路不敢踩草坪,连踩死一只蚂蚁,都会增加一点的邪恶度,好在吃肉杀生的事没算在我头上,要不然我真的可以去当和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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