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跟杀魂同宿舍的室友都死干净了,看看他们以前过得这都是什么日子!
为了自己的以后着想,叶争流觉得,还是趁着杀魂现在受伤,还比较好说话的时候,给他做一通思想教育吧。
不管有没有用呢,死狼当做活狼医啊。
“人类之间的规则,和狼群里还是不一样的。
就像是见到你受伤,我便为你清理伤口,也不会抢夺你的口粮一样。”
“你是由人类女人生下来的孩子,在狼群里,你是狼,但在人群里,不妨做人试试。”
听了这番话,杀魂浓黑英挺的两道眉毛拧在一起。
他看了看叶争流,非常直白地反驳道:
“你说的不对。
狼群舔舐彼此的伤口,这里只有你和书生才给我清理伤口。
你说人不抢夺彼此的口粮,这里只有你们两个不抢我的饭。
狼群里头狼给我们立规矩,这里老大也要给我们立规矩。
这里和那里,都是一样的。”
想了想,杀魂又补充了一句:“这里地方又小又潮,人也没意思,还不如狼群。”
“……”
叶争流一时为之语塞。
杀魂不通人情,不解人语,也不懂人间的世故和门道。
但他却说出了当今这个如刀的世道下,最直白浅显的真理——谁拳头硬,谁就能活着。
环顾青石栅栏,犹如囚笼的斗所,再想想自己过去三年里颠沛流离的生活,叶争流不由抚膝长叹一声:“你说的也没错……人性和狼性,饿急了也没有大差别。”
她见过易子而食,也途径过饿殍遍地。
有一次自己都差点被人捉了下到锅里吃。
他们这些流民聚于旷野,往往流亡百里,终于接近附近的某座城池时,迎接他们的多半不是粥棚和敞开的城门,而是利箭与坚兵。
旷野上偶尔会有马车通行,锦缎车帘挑起,便露出一张张白里通红、营养充足、无忧无虑的脸庞来。
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们,他们看着流民的眼神,亦不像是在打量同类,只像是瞥到一群甩不脱的豺狗。
不等叶争流感慨完毕,就听杀魂又在旁边强调道:“你是没抢我的饭,可是你抢我的剑……唔,狼群里没剑可以抢。”
叶争流:“……”
她看着自己的室友坦然清澈的神情,一时竟拿不准他是不是在记仇。
联想到杀魂那强大的学习能力,她总觉得,假如自己受了伤,日子过得不会太好的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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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之所以能够胜过动物,成为万灵之长,就是因为他们有=具备智慧。
对于杀魂这样单纯的文盲小狼,叶争流成功把他说晕也用不了一盏茶的功夫。
从人类的起源到狼群的习性、从人类的分布构成到狼群生活状态的探讨、再从人类的规矩到人类的宗法,杀魂最后被叶争流忽悠得两眼冒圈圈,只有一脸茫然,连连点头的份。
假如他没受伤,面对叶争流不可抵挡的的嘴炮攻势,大概还能用武力直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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