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末末读的书不多,但也不是不读书,至少武侠小说武末末是挺爱看的,但他看的时候满脑子兴奋,看的飞快,看完了,也从脑子里清出去了,小时候在大院子碰上比他小的,武末末也会神情并貌的像说书的一样坐小板凳上把那些小崽子唬得一愣一愣,可剧情那就真成了串烧,那本书的男主角和另一本的女主角成了夫妻,徒弟摇身一变成了师傅,好人竟变成了坏人,打狗棒成了郭靖的独门绝技,葵花宝典是小龙女练成的。
有时候说著说著武末末发现出问题了,也不住嘴干脆现编现卖,反正那帮小东西也听不出个所以然,所以,武末末每每想到自己这种人才竟然学不好语文著实有点不服气。
武末末看书还有一个习惯。
这个阶段看金庸,他就只看金庸,直到金庸的看完了,等金庸再写是不可能的,他才会换一个,换古龙的,刚开始看肯定会骂,文风不同,让武末末没法适应,本想的剧情该这样了,可不,偏偏拐成了那样,等古龙完了,再换诸葛青云的,最後黄易,换到後来没得换了,他也不看了。
但武末末唯一有点自豪的是他看过《红楼梦》。
这至少是名著。
武末末看《红楼梦》是十一岁,看的时候目的极为不纯,因为赵老头不让他看。
赵老头一身的怪味,可有整整三箱子书。
赵老头说少不看红楼,老不看三国。
就是这麽一句话,让武末末挖掘出了红楼非看不可的内涵。
从赵老头的那个破箱子里偷出了三本红楼,武末末就开始了他人生中第一次探索,其实也不怪武末末,武末末想探索的东西非常简单。
他就想知道孩子是怎麽弄出来的,男人和女人怎麽能有孩子,摸一摸吗,还是吃什麽东西,要不就是女人只要结婚了就能有孩子,就像粮食长到一定时候你不想让它熟它也非熟不行。
武末末在那个大部头书里翻来找去,也没找到他要找的,越是隐晦就越激发他联想,从贾宝玉的初试云雨,到贾链和包二家的帐内淫乱,尤其看到王熙凤治贾瑞,那镜子里一会来一段云雨把武末末看的是一头雾水,当然武末末并不只看到了这些,还有那些他一见到总会跳过去的诗社。
那种烤著鹿肉,插著梅花,一群公子小姐拿捏作派写出来的大段大段的东西,武末末从来是不看的,那些东西比不上鹿肉和不是天上的云雨更让他感兴趣。
当然後来,武末末真懂了,他们破院子的一条老麽哢嚓的大黄狗一下骑到另一条脏兮兮的母狗身上,武末末看到了那个端头红豔豔的东西在母狗後面一出一进,武末末一下子就全明白了。
红楼梦被武末末重新甩回了破箱子里,一句真他娘的浪费时间,就把这一段历史总结了。
可就武末末这种分不清什麽是小说什麽是诗歌的人竟然也能混到诗社里去了,老天爷要知道绝对能羞死过去。
这是武末末自己贬低自己的内心语言。
在一间挺大的屋子里,桌上没有鹿肉没有梅花,倒有瓜子和水果。
旁边没有坐著公子小姐,坐了整整一圈的眼镜。
原来当诗人首先得带戴上眼镜再说。
武末末看了看旁边的眼镜严磊,再看看严磊旁边的眼镜朱可。
这是武末末第一次近距离见朱可,朱可长长的头发扎成一条马尾辫,眼睛大大的是挺漂亮,至少比当年的赵静漂亮多了,可让武末末无法忍受的是朱可竟然也带了一幅黑框镶白边的眼镜。
原来所谓的气质只是为了搭配。
原来自己精心挑选只是另一人的心仪已久。
武末末看著那两幅式样相同的眼镜像吃进了一只在马桶上吃饱喝足打磕睡的苍蝇,绝对的不能往深里想。
硬是坚持了十分锺,武末末坐不下去了,碰了碰一直对朱可献殷勤的严磊,“我上厕所。”
就出来了。
放完了水,武末末不想进去了,干脆站在门口往墙上一靠闭目养神起来。
不一会儿,里面有人开始念诗了,是一个男中音,声音挺好听的,武末末打起精神想知道里面的诗人们都是怎麽创作的,竖起耳朵拼命理解,听到一半算明白了,是说爱情的。
再听了一句,武末末捂起了肚子,肚子里面在哈哈大笑。
因为他凑窗户偷看了一眼,念诗的是一个大胖子,嘴唇上还有从没刮过的从青春期就冒出来半长不长的胡须,那个胖子深情款款地念著:那一刻我知道我的心
被你扔进了热汤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有2大原因。一是家族不牛,破落。二是她老实。没有威胁,不会管他,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花天酒地,无拘无束。陈依嫁给闻泽辛,是高攀,是飞上枝头...
顾真这辈子很努力。换来的却是亲生母亲惨死,苦心经营的公司被闺蜜暗中掏空,而她自己被大货车碾断双腿,相伴十年的丈夫带着怀孕的小三羞辱她带着手机重回80年代,既然主角不好做,顾真干脆开启反派人生,...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