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还是少不经事啊。
以后还要带她多见见世面才是。
顾沅今天本来专程为老人过来的,和家属见过面,也收了礼,查房就该结束了。
但顾沅又迈步走向了下一个病房,只因那里住着一个他很讨厌的病人,他想让她出院,最好就是今天。
一个重症红斑狼疮的女患者,家里是农村的,喜欢上了一个男人,家里不同意就和男人私奔跑到外地打工。
没有结婚,却意外有了孩子,这时候才发现自己得了这个病。
重症红斑狼疮死亡率很高,怀孕后死亡率更高,知道消息的第二天,那个男人就人间蒸发了,孩子也没保住,如今只有一个老母亲陪着仓皇度日。
为了这个病人振羽偷偷哭过好几次,但是顾沅却觉得她只能缓慢走向死亡,留在医院里根本没有意义。
“这个人的病情就这样了,我给你开好药,拿回家吃吧。
如果再烧了就进急诊,没必要一直在这里耗着,医院的环境也不好,还容易交叉感染。”
说话间顾沅就要开出院条,振羽却出手拦住了他,并忍受住那微怒的目光一鼓作气把他拉到了病房外。
“她的病很重。”
眼瞧着病床上的女孩和自己差不多年纪,振羽做不出赶病人出院这种事。
“我当然知道她的病很重。”
顾沅咬着字,缓慢而又充满威慑地说出这句话来,眼神同样在诉说着“别多事”
这三个字。
“可是她病得那么重,家又住在医疗条件非常落后的农村,要是回去发烧了,只怕还没送到医院就不行了。”
“那你能做什么?可怜有用吗?同情有用吗?重症狼疮换做世界上任何一家医院都不可能治得好,留在这里干什么?把家里最后一块地也卖了?那她的父母怎么办?总不能为了一条必然消失的生命再搭上另外两条吧。”
“可是,任何疾病不都是从不能治到能治吗?如果前人面对肺结核、天花、麻疹这些疾病时也是放任自流,停止研究的话,又怎么攻克这些疾病,为全人类造福?”
顾沅冷冷地嘲讽道:“你的意思是,凭你一己之力,就能够攻克狼疮?那我还真是要恭喜你啊,院士之位指日可待了。”
“可是,至少我们不能对任何一条生命轻言放弃啊!”
顾沅面沉如水,过了好一会儿才缓缓道:“你根本就不知道,为了这句话,人们所付出的代价有多么巨、大。”
振羽心脏极不平稳的怦怦两声,这是它在感受到强大压力时所做出的应激反应。
振羽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顾沅的表情看起来是那么的可怕,如同平静海面下隐藏着无数乱流和漩涡。
难道……就因为自己替那个女孩儿求情,就要被他讨厌了吗?
可是就算是这样,她也还是想要再努力一下。
“再给我一个星期,就一个星期!
我去想想办法看能不能筹到钱!”
振羽举起一根手指头,连“耍赖计”
都用上了,“老板,不要这么无情嘛……那是一个女孩子啊,这么年轻这么可怜,绅士的您难道不应该怜香惜玉吗?”
顾沅看了一眼病房,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
然后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看在你的面子,一个星期,只有一个星期。
下下周一如果账上还没有钱,她必须出院。”
☆、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冰棍亦解渴3
虽然暂时让病人留了下来,可是上哪儿才能筹到钱呢?一个刚入行的住院医师,薪水少得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哪儿来的钱献这么大的爱心?一想到这儿,振羽又忍不住唉声叹气起来。
可可知道后,也数落起她来:“好钢也要用在刀刃儿上不是?要是用了药就能活的病,咱豁出去了随个大份子,也算积善行德了。
或者你老有钱,百千万的撒出去眼睛都不带眨,雨露均沾匀她一点也没什么。
可是呢,你也不富裕,她也没福气,你说你为这事儿跟老大递隔,犯得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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