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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劳心头一动,抚着他的发,轻柔微笑。
那天,孟拿在他背上写下四个字“我喜欢你”
,这四个字,他已深深烙在心里,这是多么动人的一句话,第一次,有人郑重其事地告诉他,他不需要考武举求取功名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因为,他也有人喜欢。
他甚至慌乱到失去应对的能力,也不敢相信自己的感觉,那留在背上的一条条灼热的痕迹,难道真的是他的告白?
感情,难道真的来得如此容易?
发展到这亲密的一步,是他从未敢奢望的事情,他看着身边美梦正酣,嘴角微勾的容颜,突然觉得人生很圆满,心里更满,满得那汹涌的液体几欲溢出。
“够不够啊!”
当随心所欲的事情变成任务,孟拿当然没什么好脸色,即使画钟馗容易,那也得他一笔一笔趴在案几上画成,可怜他手指头都画痛了,而且,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养好精神,晚上好好对付他。
说句心里话,从京城离开已有两三个月,那种销魂滋味他想起来就心头发痒,恨不得把他抓到身上,好好肉搏一番。
经过那人两年的调教,这身子早已习惯了男人的进入,久未得到滋润,他真觉得自己如一棵刚栽下的树苗,仰望着天空的毒日,因干涸而迅速枯萎。
如果不是遇到孟劳,他干涸而死也就罢了,可他的呆子是多么美味,他要是放过对两个人都是损失。
那人折了他的羽翼,把桀骜不驯,肆意妄为的懒神仙变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废物,那人得到了他,却并不见得有多欢喜,每当他在那人身下辗转承欢,他总能感受到那汹涌怒气,每一次狠狠冲刺,每一个噬咬般的吻,是发泄,更让人双双沉沦。
他知道那人恼恨的是什么,他驯服的过程太短暂,一定让那人少了许多乐趣。
那人却忘了,失去展翅翱翔的天空,再好的猎鹰也只能做主人温驯的宠物。
他是个随遇而安的人,不会委屈自己,却也不会再留笑柄示人。
把最后一根张扬的胡子用指甲勾完,孟拿把画一扔,瘫软在地,连连哀嚎,“不画了,打死我都不画了!”
孟劳屁颠屁颠地跑来,笑得眼睛成了一条线,把画拿起来左看右看,端端正正贴到厨房门上。
环视一圈满院的钟馗,他洋洋自得道:“唔,阿懒就是厉害,把我画得这么威风,明天再要他多画几张贴到书院去,看谁敢调皮!”
孟拿暗暗好笑,奋力撑起上身,向他挥舞着黑爪子,“孟劳,过来!”
孟劳嘿嘿笑着端了盆水来,刚把那黑爪子放进水里,眼前突然出现一张放大的脸,他“啊”
了一声,口中立刻被塞入一个温软的东西,那东西在他口中肆虐一番后,立刻抽身而退,在他唇上舔了两下,得胜还朝。
他几乎能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似有千军万马奔腾,他埋头继续洗那黑手,闷闷道:“你要亲也看看地方,别老在书院偷亲我,让大家看到不好。”
孟拿哼了一声,“你不乐意?”
孟劳急了,“我没有不乐意,只是……”
孟拿笑眯眯地把脸凑到他面前,“只是什么?再废话下次再也不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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