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
想著总不能就这麽漫无目的的开车游荡,汽油又不是不要钱。
路过一家酒店,袁振踩了刹车。
得,谁让我遇见你了!
送佛送到西天!
将车停好,废了把子力气袁振才把龙语从车上弄下来。
酒店的自动门打开,该算拖得,他给他拖去了接待处的沙发上。
不是什麽像样的酒店,充其量算个旅馆,前台就一个昏昏欲睡的小姐,见他走过来,揉揉眼睛说话了:“标准间?”
“嗯,标准间。”
“住多久?”
“就今天一晚。”
“哦。
身份证。”
手续办完,袁振给龙语架上了楼梯。
好麽,这是喝了多少酒啊?他估计他现在就是拖著他跟地上走,这位都醒不过来。
小姐给开的门,临走问了一句:“他怎麽了?”
袁振一脑门子气的答:“喝多了!”
“成。
别是其他什麽,万一出了什麽事,我们要担责任的。”
袁振很想接一句──疑似艾滋患者算麽?後来一想,跟人小姐撒什麽气呢?便就关了房门。
龙语合衣横躺在床上,躺得毫无姿态可言,窝窝囊囊。
袁振看了一会儿,走过去给他扒了,好让这位好歹睡的不那麽窝囊。
裤子上挂那皮带,扣儿特别沈,往下一褪,当啷一声磕在了地板上。
这大头一朝下,龙语的皮夹从裤兜里掉了出来。
袁振俯身拾起来,本想放回去,奈何一个好奇,给打开了。
里面没什麽现金,卡挺多,身份证也在。
好麽,都29了?还真没看出来。
更加出乎意料的是,这小子是本地人。
身份证後头是一张照片,里头有俩男孩儿,其中一个就这酒鬼,但要更年轻,二十出头的样子吧,旁边那男的比较纤细,一身赛车服,笑得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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