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站下车,又走了十多分钟,眼前出现大片高杆荒草,掩映一座斑驳的废弃厂房。
与其说是房子,不如说是废墟。
半面墙体瘫塌,直接看得见墙内的空旷,大堆碎砖和残破的水泥涵管散散搁放。
一只野猫从涵洞内钻出,看见人类,身体倏地弹起,尾巴竖立,惊恐地盯视文熙一阵,掉头跑开。
文熙打了个冷颤,低赞一句:“好一个先奸后杀的优质场地。”
“嗯?”
庞子文没听清。
文熙当然不能给他这么好的建议,追问:“带我来这儿干什么?”
“唱歌。”
他玄秘一笑,两只细长狐眼说不出的诡异。
丢下文熙,兀自踩着草间小径,从容走进了那座废墟。
文熙跟进去,看他撑手跳上一截涵管,拿出了吉它,调音,愉快哼歌,自在如自家客厅。
文熙问:“你常来这儿?”
庞子文点头,看了她一眼,认真地说:“这儿音效很好的。”
他扫了下弦,四壁回音震耳。
看到文熙捂着耳朵的可爱模样,玩心大起,接连刷了几个拍子。
文熙耳朵麻了,放下手,无聊地看着他,“我上课去了,拜拜。”
吉它声再响,低柔连绵的曲调中,庞子文站在水泥管上,沉沉念道:“这位朋友,请最后看一眼你面前的人,因为下一秒——他将幻变为魔。”
他用了唱腔,跟平常说话的音色迥然。
声线立体饱满,如同鼓点压人心跳。
阳光从残缺的瓦片隙缝中射下,打在他身上,像舞台明亮的追光,照着他额际脸颊的汗珠,华珠美钻炫目。
九十年代的摇滚,在丁文熙的理解,是一群戴着蓓蕾帽的率性家伙,蹦蹦跳跳大吼一二三四五六七。
歌词无比简单,演唱则不实为最激情的一派。
庞子文的表演无可厚非,文熙傻傻地为之心潮澎湃。
原来一个人一把吉它,就能挑起整个演奏气氛。
音符落定,孤独的掌声,在四周回响下,气势骤增。
还沉浸在演奏快感中的少年,双手从吉它上挪开,拢在嘴边,大喊:“丁文熙,我爱你——”
文熙还在傻笑,“偶像,这句话要留给粉丝来喊啊。”
庞子文一笑,气力散失,抱着吉它瘫坐下来,向她招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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