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小姐的遗体在夏府躺了五日,楚留香终究没来,这件事移交官府,也可以说不了了之。
夏老爷已经瘦脱了人形,夏夫人据说更是生了重病,如今才渐渐缓过神来,终于还是开始准备丧礼。
原随云这几日经常陪着夏老爷,但毕竟不过是个外人,夏府没那么大的力量留住所有江湖人,有第一个离开的人,自然也会接下来离开的人,终于,原随云也向夏老爷告辞,决定回无争山庄。
我自然没有看见他们告别的场景,只知道在一个阳光不甚明朗的阴天,我穿过层层黑白帷帐,在一片萧索惨淡之中,登上了马车。
赶车的是个年轻人,相貌清秀,笑容可亲,看上去不像个奴仆,更像个少爷,他似乎只是来交车,交完车就施展着轻功走了。
我发现这个马车,是个较之之前更为豪华,更为牢固的马车。
但是我先管不了这些,我进车之后就问原随云:“我们去哪?”
原随云微笑着,漆黑的眸子令人难以判断他在想什么——我确实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他说:“我们回无争山庄。”
比起惊喜,我更多的是一种怀疑,但是我努力不让我的话语沾染上怀疑,我只说:“不知道我已经离开山庄多久了。”
原随云道:“小叔叔可能不知道,父亲一直以为你已经在一年前死于仇杀,若看见你,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就不知道我能说什么了。
这样的厚脸皮程度已经不好吐槽,一个人若能这样若无其事温文尔雅地把自己的关系轻描淡写地过掉,我等凡人就只能跪舔仰望了。
所以才说嘛,厚脸皮到一定的程度,就叫心理素质了。
原随云是个BOSS,他的心理素质也毫无疑问的是BOSS级别,他现在要把他绑架了一年的叔叔送回到他老爸那儿,可是他完全没有什么不自然的。
一路上只是看看书弹弹琴,弄弄花逗逗我。
有一天他弹着弹着,突然就不弹了,微笑着对我说:“此情此景,不禁让我想起过去我与叔叔合奏的日子,那个时候,随云不过是个垂髻小儿罢了。”
“是啊,我跟一个小孩一起学,学的还比他差。”
“小叔叔手腕受伤,本就不适合学琴。”
原随云微微摇头,“但是换了学笛,却进步飞速了。”
我有了不好的预感。
“小叔叔,为何不再和随云合奏一曲呢?”
果然是这样啊!
我相当嫌弃地看着原随云从马车暗格里拿出了一个黑色的盒子,那盒子不知是用什么木头做的,黑的惊人,让人觉得手指触上去,就能染上墨色,衬着原随云玉做的一般的手指,有种异常的美感,看上去非常低调奢华有内涵的盒子,边角还镶着花纹精美的金边。
原随云用一把金色的小锁,打开了这只黑的诡异的盒子,盒子里垫着银白色的锦缎,锦缎上的暗纹在光线下忽隐忽现,而躺在这锦缎上的,则是一直墨绿色的——
竹笛。
我不禁有种被神转折了的落差感,不信邪地拿过这只笛子,翻来覆去地看。
“怎么了,小叔叔?”
看到最后,连原随云都感到奇怪。
我按了按笛孔,又吹了两下,拿起来对着阳光仔细辨别,终于承认我只是不懂行的门外汉,看不出来这只笛子有什么特别的,甚至,还有点旧,猜测可能是用的竹子特别珍贵,千金难买,或者是著名音乐家用过的古董。
如果真的那么珍贵,我倒也确实有吹的兴致,就勉为其难的和原随云合奏了一曲。
大概是因为太久没吹,而且以前的技术也不怎么样,这次吹的断断续续,到最后,我干脆停了下来,气的想把笛子扔了算了。
这么想着,我就真扔了。
我最近胆子见长,脑子又不好使,自控能力摇摆在青春期少年和中二病少年之间,脑子里刚过这个想法,做了就做了,而且不是自己的东西,根本不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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