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侍卫大步跨上楼梯,钻进叶央对面的包厢,时刻留意着里面的动静,心里还不忘埋怨那店小二,嘀咕说,“还把我老聂当坏人,我长得多敦厚哪儿坏了?你要是见过我家殿下,还不直接报官呀……”
天味居是饭馆里的头一号,装潢却并不一味追求金玉,素雅得很。
叶央掂量了一下怀里的银两,挑了两个的招牌菜,加半只秘制酱料的烤鹌鹑,静静坐在窗户旁边。
她伸手推开窗格,外头声音蓦地清晰起来。
在嘈杂的叫卖声还价声里,还夹杂着一阵笑声。
叶央屏息侧头听了一会儿,隔壁包厢应该坐着几名女子,正在谈笑。
“贞儿,你身上这件裙子花纹极好,我倒是从未见过。”
叶央隐约听见这句话,就有一个万分熟悉的声音紧跟着响起来:“这可是御赐的贡缎!
宫里赏了我娘两匹,我娘就全给我做了衣裳。
哎呀,也不说给大姐送一些……”
吴贞儿不会轻易放过任何一个炫耀的机会,轻笑出声,话尾里有掩饰不住的得意。
听出是她,叶央皱了皱眉,低头喝口茶,对天味居招牌菜也不那么期待了。
今天出门没看黄历,最不待见谁偏偏撞上谁。
隔壁包厢吴贞儿不知道旁边坐着谁,仍在和女伴说笑,她似乎是一行人里身份最高的,其中一个奉承道:“容貌也好,诗文也好,咱们贞儿才是天生的大小姐呢!”
这话让听的人很受用,吴贞儿笑得更开心,连声说着哪里哪里,一边吟了句叶央听不出好坏的诗表示谦虚。
叶央撇撇嘴,打算关上窗子图个耳朵清净,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她关窗的手狠狠扣在窗框上,五指收紧,脸色一下子阴沉起来。
“呵呵……什么叶氏阿央在京城风头无两,我们几个等着看了许久,她也不过是整日缩在家里,怕是在西疆吓傻了,腿软了两年才走回国公府罢!”
轰的一声,包厢大门洞开,聂侍卫本来凝神听着动静,这么一声巨响把他惊得差点摔了茶碗,悄悄将屋门推开一道缝儿,偷眼看着外面。
叶央背影如同一杆枪,直直地杵在门口,声音冰冷:“不在家里潜心向学,难道和你们一样出来丢人现眼么?”
身着翠色半臂的女子恐怕就是刚刚说话的那位,吴贞儿坐她旁边,举着筷子的手还僵着,一屋子人脸色是同样的刷白。
似乎被叶央的眼神一扫,全身的血液都冷了下去,四肢不听使唤。
那是一双……在死人堆里被血淬炼过的眼睛。
一直以来想到吴贞儿,叶央心里更多的是憋屈,别人把她当做平民随意伤了,日后恢复身份也不好出气。
而刚才那句不疼不痒随意说出来的话,才是最让她愤怒的!
也让叶央明白,她现在是怎么了。
东市繁华,行走其中,她几乎忘了从前艰难的日子,西疆的鲜血哭号已经缩在心里最不起眼的角落,绝不会被发现。
现实的生活是当个舒服的大小姐,过几天去怀王府赴宴——若是能不去,在家里躺着便更好了。
叶央突然明白她在逃避,却不是逃避两年前在雁回长廊的日子。
她是想躲开从前叶央的光芒。
那个自己太超群,太优秀,她上辈子只是个普通的程序员,恐怕穷极一生也不可能达到如此高度,所以干脆躲得远远的。
叶央只有当个普通大小姐的出息,做别的,是在难为她。
况且从前的叶央顽劣让人头疼,现在家景不如从前,却换了个规规矩矩的新大小姐,不惹事不顶嘴,不给家里添麻烦,皆大欢喜,多好呀。
可是……一味的逃避不代表别人也会对她手下留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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