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直疯了!
花红拼了老命往上唱,结果还是与李春燕差了八度,很是窝囊。
一曲唱完,李春燕仰首真的干完一杯酒,将空空的杯底朝向主客郑总和来宾。
顿时掌声如雷。
她风度翩翩的转个圈行礼,仿佛身上穿的是罗多尔夫的燕尾礼服。
然后,做了个让人跌破眼镜的动作,执起花红的手假意来个吻手礼。
吓死人了!
花红脸不受控制的浮起红晕。
见鬼!
她又不是蕾丝边。
郑总傻笑着,半喝半倒的灌下一杯酒,呵呵了一阵子才恢复神志。
他毕竟是个生意人,眼前新歌手的嗓子明显受过严格声乐训练,而且台风很稳,是棵摇钱树。
“春燕以前是学传统美声的?”
“是学过……五年吧,六年不到些。
另外几年学的是吹奏乐器和作曲。”
好谦虚的答案。
“花小姐,花红是吧?你唱得也很好呢。
也是音乐科班生?”
他猜是钢琴之类,因为她的手指修长而有力。
“不好意思。
音乐对我来说是插花,我从小学的是油画和摄影。”
油画!
?真是可怕!
两个搞艺术的女人,亲密默契、合作无间。
郑总硬是压下惊惶,不少艺术家的性向与常人不太一样,她们会不会也是……他词不搭意的礼节上寒暄了几句,马上转向比较安全的卞酆和其他比较安全的人。
还是钱可爱些。
第6章
交际少爷般满场敬完酒,李春燕悄悄退到走廊底的洗手间。
花红跟了上去,在她抠自己的喉咙催吐时拍着她的背。
“不喜欢就别做了。
我们都不是讲求物质生活的人。”
“不!
花红,我不能放弃。”
她哀戚的望着镜子里映出的倦容。
“我总要登上舞台,为他唱首歌。
不然我死不瞑目!”
他,还是她?花红没有多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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