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洛基笑着跟哈德森太太说了几句话,见她离开了,这才敲了敲那扇看起来……有点儿邪门的门。
邪神会认为一扇门邪门这本身就很邪门了。
紧接着,门打开了,一个金色头发的小矮子打开了门,以一种软绵绵的小熊的姿态站在那里,一脸的无可奈何——尽管你会认为我的描述不正确,但是在邪神的身高下,几乎……矮子遍地,要知道,就算他不是那么的跟他的祖先一样高大可他事实上仍旧足够高到让正常的人类仰视了。
所以,那位小熊一样的金发男人抬起头看着他,脑内无限循环的就是“Whatthehell”
这个简单而又轻松的短语——直到他看到了邪神身后硬挤进来的那个金发壮汉,这句话就不再是脑内循环了,他把他吼了出来:“见鬼了!
夏洛克,看看你的访客们!”
的确是见鬼了!
一个黑色头发,满头的卷不比马克的卷少的卷发男从沙发上探出头来:“约翰,我正在思考!”
“那就停下你的思考,夏洛克,你的访客到了——现在,你是起来换件衣服见人,还是继续在沙发上背对着全世界宣告‘哈利·波特’的存在?”
“所以他们真的存在?”
黑发卷毛男呼啦一下跳了起来,他身上还穿着睡衣呢,这显得他的整个人都有些可怜,而且……他的脸很长,长到他用一张臭脾气的表情把它拉得更长了,“我就知道,我就知道——排除了一切的其他可能,就只有这么一个真相了,约翰!
你得支持我!”
被叫做约翰的小熊男叹了口气:“各位先生,请进,我会让他收拾好出来见人的——现在,请原谅我暂时离开。”
说着,他就去拖黑发卷毛夏洛克。
皮特的手在爱德华多的手里……他不知道自己现在改怎么反应。
要知道,只要是……正常男人,都会对夏洛克·福尔摩斯有崇拜之情的,当然说的是正常的男人——皮特也不例外,但是,为什么……会是一个穿着睡衣的黑发卷毛男啊?!
问题不在黑发身上,而是卷毛……那一脑袋的,几乎跟马克的卷毛不相上下的卷毛——难道世界的设定就是卷发等于天才?!
第51章
不管是不是“卷发=天才”
的等式成立,皮特现在整个人都有点儿发蒙,而且,尤其是穿上正常衣服走出来的福尔摩斯,看起来就跟走进了魔幻世界一样,整个人飘飘忽忽的。
约翰·华生则是一脸的尴尬。
房间并不大,挤进去这五个人之后就更显得狭窄了,但好在约翰·华生是个善于倒腾的人,他很快就把沙发跟椅子倒腾了出来让几个人坐下,而皮特就只能坐在爱德华多怀里了。
父子俩一模一样的脸蛋儿看起来实在是太萌了——约翰并不承认自己被萌到了,他转身去给敲门的哈德森太太开了门,这一下,茶点也到了,而夏洛克,就站在那里,穿着一套正常的衣服,看起来跟一个正常人没有多少区别。
如果说一个人跟正常人没有区别的话那么这个人肯定就不是正常人。
夏洛克·福尔摩斯双手合十抵在自己的下巴上,深邃的眼睛透出淡淡的看透一切的冷漠,说:“那么……我得怎么称呼各位?”
他的眼睛从几个人身上扫了扫,最后落在马克的身上,“钢琴家?程序员?灵活的手指……或者,我可以推测一下——你的手指上有一层薄薄的老茧,而且……长的位置有些特殊,大约只有钢琴演奏者跟程序员会有你这样的老茧,但是这种老茧的形成时间实在是太长了,它们大概跟死了也没多少区别,所以你必须是每天敲击八小时以上且坚持将近十年……或者更久?”
“而你的手指骨节跟手腕并没有钢琴家特有的突出,所以,你敲击的是键盘——那么程序员,坚持十年以上,这简直是个不太可能的任务,而你的头发还没掉多少所以我推断你不仅仅是程序员,还有你的站姿,这一般人不太会注意,不过如果仔细看你的站姿的话就会知道一般人不会用你这样的——”
“你的脸上,有着电脑辐射出来的斑点,尽管不多但是这只能证明你面对的电脑比较高级一些,还有你的皮肤过于苍白而且衣服的颜色……所以,你至少是个……BOSS,对吧?好吧,一个程序员,公司BOSS,身高一米七……多点儿,穿鞋……嗯……很好,所以,马克·扎克伯格先生,欢迎光临。”
他说完,又转向达斯汀,“莫斯科维茨先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有2大原因。一是家族不牛,破落。二是她老实。没有威胁,不会管他,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花天酒地,无拘无束。陈依嫁给闻泽辛,是高攀,是飞上枝头...
顾真这辈子很努力。换来的却是亲生母亲惨死,苦心经营的公司被闺蜜暗中掏空,而她自己被大货车碾断双腿,相伴十年的丈夫带着怀孕的小三羞辱她带着手机重回80年代,既然主角不好做,顾真干脆开启反派人生,...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