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长卿指着路中央那些颤颤巍巍的家奴:“你把他们带过去。
这群没用的东西。”
御子柴问做什么。
高长卿一脸讶然:“官兵剿匪,我们既有私兵,为何不同仇敌忾?”
御子柴一瘪嘴,让人抄上短刀。
走了两步他退回来:“你也不知道你要堵谁吧?缘何就是他了?”
他暧昧地看看篷车。
篷车的车帘撩了起来,黑伯进进出出,正在为他处理伤口。
“猜的。”
高长卿冷冰冰道。
“现在也不知道对错。”
“鸟!”
御子柴撞了一下他的手肘,“说嘛!”
高长卿回想了一下:“他刚才掉了马刀,随手从地上的尸体背后拔了一柄,那个时候他下意识是反手去握的。
那不是握刀的姿势,我猜他惯用的是矛戈、枪这一类可远投的长兵器。
短兵之所以出现就是因为适用于马战,长兵器是原先车战里头才用得到的,有资格参加车战的必不是普通国人,一定是贵族子弟。
但是西府军是国君为明示变法之决心而设立的,其中最不待见的就是世家之后。”
“所以呢?”
御子柴瞠目结舌。
“所以呢,你最好把匪首的头给我摘来。”
高长卿疲惫地甩甩手,“漏了口风可就全完了。”
第3章
御子柴领着家奴在铜川底下剿灭响马,不过是一时半会儿的事情。
先前响马占着人数上的优势,略领上风,一旦长战,双方的实力差距就凸现出来。
御子柴识得那总瓢把子,此时乘着混乱将人拎到一边,那人也知道轻重,带上响马自退。
那半个百人队也不追赶,原地列阵后,一位年轻军官勒马而出,清点人数。
他很快就意识到不对劲,朝御子柴一拱手:“多谢义士出手相救。
我等有要务在身,先行一步。”
说罢,就将麾下将士编队列阵,由斥候打头,往四面八方前去搜寻。
御子柴背着抢来的阔剑,抹了把雨水嘿然一笑,倒像个响马:“军爷可是丢了人?”
那年轻军官吃了一惊,戒备地按上腰间长刀:“正是。”
御子柴毫不惊慌:“我家公子的车队在前方峡口休整,方才救下一位受伤的军爷,这才让我等前来接应。
和你们穿得一样嘞!”
“他长什么模样?”
年轻军官问。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场地震,让江山山原本衣食无忧的一家三口穿到了缺衣少食的年代。aaaa 左边是怀中嗷嗷待哺的儿子,右边是他们一家三口即将面临着黑户这个问题。aaaa 小两口同时望天,想破口大骂。aa...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锄奸扶弱。穿梭诸天万界,身份角色不停变换,沈炼的堂弟靠山王的孙子林动的表哥悟空的同门通天教主的徒弟更新时间中午12点...
林寒本是末世的女将军,和敌人同归于尽后不幸穿越到古代。然而,没等她适应新身份,就被告知她被许配给一青面獠牙的将军。林寒身无分文,口袋比脸还干净,一听说大将军无父无母无兄弟,有房有车有存款,囊中羞涩的...
从平凡到传奇,从普通到不朽,从刹那到永恒这是一个行走在诸天世界的故事!故事的开头,从罗素调教完系统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