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自己抬手看看,夸她眼光好。
钟弥眼眸灿灿,说还有一个礼物要送给他,叫沈弗峥在衣帽间稍等,接着裙摆一扬,翩翩然跑出去,取来一个沈弗峥很眼熟的小印章。
钟弥自己不是专业出身,这场半露天的画展办得也并不隆重,邀请的也都是些她和沈弗峥的好友。
众人捧场,重点放在一对壁人身上。
穿乳白色掐腰吊带丝裙的钟弥,站在沈弗峥身边笑颜如花,频频举起香槟杯,宴来往宾客,任谁看了都要说一句登对。
没人去细数,今天大大小小一共展示二十三幅作品,而入口处的介绍板上却写着共展览钟弥小姐的二十四幅作品。
那枚朱红色的“弥弥雅鉴”
印在他不为人知的小臂内侧,被薄薄的衬衣料子遮着,钟弥的手一直挽在他臂弯处。
每当有人来搭话,她挽着沈弗峥相迎,也好似一种热情又隐晦的介绍——这是她全场,最优秀的第二十四幅作品。
早上出门,在衣帽间,他便纵容钟弥胡闹,只淡淡说,旁巍之前送来的这枚小章子是真合她心意,怎么玩也玩不够。
钟弥印好,低下头,往他手臂上凉凉吹气,让印痕快些干,蹙眼一笑,明媚至极,即使说着夸张恭维的话,也显诚意十足。
“沈先生绝代风华,当然怎么赏也赏不够。”
他们订婚后,可以说是订婚的事情刚敲定,沈家那边对钟弥的好心建议就已经隐隐冒头,对于钟弥在舞团的工作有没有保留的必要,关于未来的沈太太该如何培养,关于他年纪已经不小,应该尽快要一个孩子。
如此种种,议论纷纷。
因他一直态度冷淡不明,这些声音也足够委婉,即使钟弥听到一些,他也能淡淡几句话安抚下来,叫她听从自己的想法,不要太在意。
订婚宴后,他单独回沈家老宅,家里女眷旧事重提。
你一言我一语,计划已经详备到,最好是婚后尽快生完孩子,让钟弥再去国外进修,美化学历,沈太太的人生履历要尽可能的妆点体面。
俨然一个漂亮娃娃,任人随心所欲打扮成千篇一律的样子,至于她原来的面貌,她应该有的面貌,没人提及,也没人关心。
餐桌上,沈弗峥放下筷子,索性直说:“我对她如何当沈太太的事不感兴趣,我娶她回来,也不是摆在家里供人看的,别人觉得够不够好看,我懒得考虑。”
他用餐的食欲所剩无几,用毛巾慢条斯理地擦着手指。
“我觉得赏心悦目最要紧。”
如何才算赏心悦目?
画展现场,她似只小蝴蝶,高兴地飞来飞去,偶尔穿过人群,回到他身边,附他耳旁,满脸欢喜跟他说些听来的趣事。
倾城而下的日光不过是点缀,会发光的是她本人。
怎么不是赏心悦目呢。
入夏,京市迎来暑热天气,钟弥在舞团的演出活动告一段落,沈弗峥也抽出时间陪她一起回了一趟州市。
车子开进州市地界,钟弥看着窗外熟悉的风景,不由感叹时间飞快,她不能想象,第一次在戏馆见到沈弗峥,那一场夏末黄昏的暴雨,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
一个看似毫不相关的人,一点点融入生命,回顾起来,原来是这样漫长缠绵的体验。
她舒服地眯眼,趴在窗边吹风,转头问身边的人:“你还记不记得你第一次来州市是为了什么?”
沈弗峥想了一下说,解惑。
“解什么惑?”
视线越过窗外,他瞧见千年古刹隐于苍林间,目光也随之悠远,待移回近处,看向钟弥时,因远近交叠,忽有种晃目的晕眩,好似柔软梦境,叫她的脸庞看起来不真切。
他声音放缓,大概是觉得这答案俗气,于是说之前先弯了弯嘴角:“人生的意义。”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误入一个陌生的世界,不管风云变幻,他只要活着...
...
...
卧底特警杨浩,穿越成了大隋的秦王世子。此时,杨广还没有西征北伐,瓦岗寨还没有聚义而起,而流芳后世的大唐秦王李世民,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身处异世,他让世袭高贵的门阀掌握生杀的权贵纷争天下的豪强,通通低下了头颅异族环伺,他大手一挥,画了一个大圆,...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