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嗓子一直不舒服,吞咽牛奶的时候情不自禁皱起了眉,“我不认识他,关于他的消息知之甚少。
但我并不觉得他可怕,实际他听起来更像条家犬。”
“有正义感的家犬。”
格雷插了一句,他抬手掩唇咳嗽了一下,对大家说,“首先我要说,抱歉兄弟们,这一次我不能跟你们一起走。”
“……我们从没分开过。”
梵妮停下逗弄蘑菇的手,她看向格雷。
“是的,我们没有分开过。”
格雷站直身。
他的胡子现在打理得很整齐,再也不是在荒野上揉成一团的邋遢样。
他现在每天都会洗澡,他穿上了他父亲的袍子和披肩,甚至拇指上戴起了一只戒指。
他变得与半年前截然不同,就在短短一个月内。
他走出来,站到大家面前,有些仓促地摊开了手掌,又握起来,“我很抱歉,真的。
嘿,还记得吗?博格,你离开学院的时候,我骑着忒德斯黑犬追着你,我们一起离开王国,去往荒野,那会儿我们只有两个人。
然后我们遇见了荒野游荡的梵妮,身材火辣的淑女,有头脑的女人。
加尔不知道对吗?这位小姐当时在贩卖药剂,在冰湖城混得风生水起,哄骗了生病的我,并且拿走了我一半的金币。”
格雷笑起来,他拍了把梵妮的后背,“我真生气,真的,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我认为我永远不会原谅你,但后来我们成为了同伴。
很好的同伴,我们招兵买马,创建烈焰游离,完成过无数个任务,是一流的雇佣兵。
我很开心,我离开这里跟随博格,因为我渴望自由的生活,我在与兄弟们同行的过程中得到了它,虽然最终它也没有给我一个真爱,我们这群可怜的单身汉。
当然,老大现在不算,可恶的伴侣。”
他使劲揉了揉鼻子,说,“自由已经让我逍遥了太久,现在,我必须承担起一点责任。
我不能离开矮人,就在这里,我要留下来,我可以为你们提供任何支援,但我不能离开。
我已不再是我,我是朗曼矮人,巨灵之王。”
他略显窘迫地耸肩,“虽然我老爸没进行正式的让位仪式,但大地印记已经在我的掌心,巨灵之斧也在我的手中。
我弄丢了魔王双翼,也让巨力之盾坍塌了,幸亏有你们,我说真的,兄弟,谢谢。
我不能再让森林出意外,精灵也需要矮人的帮助,我们会共同重建、保护这里,提防一切可能。”
房间里陷入短暂的寂静。
加尔没忍住,打了个嗝。
他再次拢住口鼻,对格雷说,“很好,就是这样,巨灵之王,很酷的称呼,非常酷格雷。
我、咳……”
他烦躁地撞了撞桌沿,“这烦人的嗝是怎么、嗝怎么回事!”
“你偷吃了什么,”
梵妮说,“早上的牛肉?”
“是的。”
博格倒了一杯热水,“他吃掉了凉牛肉,一整盘。”
“你该提醒他。”
格雷嫌弃地说,“那东西放凉了很油,你怎么吃下去的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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