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他的肠胃,就如一窝毒蛇装在单薄的皮袋里蠢蠢欲动。
赵甲直起腰,舒了一口气。
他已经汗流浃背……为了成就钱苍狼的一世英名,为了刑部大堂刽子手的荣誉,他付出了血的代价……
当他举起刀子去剜钱的右眼时,钱的右眼却出格地圆睁开了。
与此同时,钱发出了最后的吼叫。
这吼叫连赵甲都感到脊梁发冷,士兵队里,竟有几十个人,像沉重的墙壁一样跌倒了……刀子的锋刃沿着钱的眼窝旋转时,发出了极其细微的“咝咝”
声响……
我们难得亲眼看见杀人,“文革”
时期打死过一些,那也不是割头,更不要说凌迟了。
文字上敢这么详细而不厌其烦地进行杀人描写或记载的,中外古今怕都罕见。
神经弱一点的,现在读过这些精致的叙述,不晕倒才怪。
而它们确都是存在过的。
中国古代最发达的文化之一,就是发明了一系列的酷刑及逼供理论。
人类第一部制造冤狱的经典,正是我们这边的先人所写的《罗织经》。
而针对犯人所用的刑具,同样五花八门。
有的起名美丽香艳,如“凤凰展翅”
、“玉女登梯”
等。
有的名字本身就叫人不寒而栗。
如唐时仅枷一项就有“定百脉”
、“喘不得”
、“突地吼”
、“失魂胆”
、“死猪愁”
、“求即死”
等叫法。
为什么在这方面的发展,我们会如此畸形地发达呢?
原因概在中国法律的好坏,一向不能看它的“法条”
如何如何,从条文看,兴许我们早就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了,其实不然。
我们的皇权意识一向大于一切、高于一切,有了它,就没了“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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