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就是喜欢找死。”
马无皮说,“那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
“因为你是他朋友。”
西门杀冷冷地说。
那一刻,萧守红觉得好像欠了公孙朝夕什么似的。
但是她一转头看见公孙朝夕愁眉苦脸的样子,那一点点负疚便不翼而飞,这人贪生怕死,号称为她与信侯宫翻脸,却还不是指使别人去杀人?要单挑信侯宫的是西门杀,又不是公孙朝夕本人!
更何况,杀人这档子事,她本就深恶痛绝。
fmxfmxfmxfmxfmxfmxfmxfmx
西门杀第二天便启程去调查钱衰灯的起居习惯,马无皮启程去调查碧蝠之毒。
钱衰灯这碧蝠潜藏隐秘,如不是公孙朝夕、马无皮这般消息灵通以打听密闻吃饭的人,那是决计不知的。
萧守红暂时和公孙朝夕留在高阳这所茅屋里,在这风凉水冷虽然有溪流但是里面没有鱼,虽然有树林但是里面没有梅花鹿的“高阳山”
里困守。
此地仅有一房、一床、一澡房、一澡盆。
西门杀和马无皮离开以后,萧守红貌似冷淡,旁若无人地去茅屋左边看花,心里却在想一到晚上公孙朝夕若不肯睡地板,她岂不是要席地打坐?长此以往,她的雪肤花容定然要受到影响,若说要和公孙朝夕抢床,却也说不出口。
满山野花处处,她却一朵没看进去。
但其实比床更快面临的问题是吃饭,在外边走了会儿她饿了,支起篝火煨热干粮,她就那么吃。
屋里奇异地飘起香甜的栗子炖肉香、荔枝甘露酒的醇香、蘑菇糯米饭的香,接着是公孙朝夕大吃大喝的声音。
萧守红顿了一顿,顿时觉得自己的干粮难以下咽,但她绝不可能向屋里那个奸商乞食。
咬着粗粮制成的干饼,她维持着淡漠的表情,食不知味地吃完自己的干粮——并且因为心有所思,回过神的时候她已经连晚上的那份都吃了。
她从来没有一顿吃得这么多过,兰心惠质的秀气佳人绝不能一顿饭吃下一斤饼,打了个嗝以后,她运功默查公孙朝夕的动静——他仍在吃饭,于是放心把吃掉一斤干饼的罪证统统丢进河里:干粮袋、饼渣。
她默念着,让自己忘记刚才做的蠢事,继续在公孙朝夕的茅屋附近“散步赏花”
。
她心里开始想第二个问题:不想和公孙朝夕共用一个澡盆,要想什么办法让他不能用那澡盆洗澡?
正当她在考虑的时候,公孙朝夕的吃饭声突然停了,过了会儿响起了洗澡的水声。
她不由得嫌恶三分:她竟要每日和一个大男人共用一个澡盆洗澡,好脏啊!
在澡房外转了两圈,她探头往大房里看:此地无灶无火,也无米饭材料,公孙朝夕的那些酒肉是从哪里来的?
她先看到好几个大小不一的盒子,里面的饭菜早已吃得七七八八,翻倒了一地,上面还有几个狗脚印,就好像被狗啃过一样——等一下,狗脚印?她脑子一转,恍然知道他的饭菜从哪里来,一转身却看见公孙朝夕颀长的身子倚在门口,手里拎着一只白白胖胖的小肥狗,那狗狗全身湿淋淋的,只露出一个肥肥的肚皮,睁着一双和鼻子一样大的黑眼睛,正天真地看着萧守红。
她被吓了一跳,顿了顿,淡淡地道:“原来狗给你送饭。”
小守红儿就是这点好,明明被吓得要死,明明气得要命,明明肚子里也不知说了人多少坏话,面子上她依然坚持做她的绝世仙女,为了维持形象生而无悔、死而无憾。
公孙朝夕摸了摸那小肥狗的肚皮,“照花斋的酒菜,果然是人间绝品。”
他却不问刚才她去哪里了,还把原本给她的一份喂了狗。
“是吗?”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萧茹重生归来,彻底看开了。豪门真千金的身份你想要?给你。顶级世家继承人未婚夫你稀罕?给你给你。这个你要?那个你也要?行,给你给你,都给你。嗯?你要把我给谁?男人危险的眯起眼。萧茹哭唧唧给我,给我,除了你,我谁也不要!...
中午1200更江国与隋国是世仇,双方你来我往的打了几十年,都想把对方按死在黄河边上。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隋国派出那位天煞孤星,以冷血弑杀著称的太子隋衡,直捣江国都城。江国派出他们德名遍天下招揽名士无...
她身怀异能,被当成试验品活活电死,一朝睁眼,竟变成沧澜国叶家不受宠的表小姐,被虐待被退婚被陷害,却始终有那位权倾天下的皇叔护她,为了能够继续嚣张跋扈作福作威,赶紧抱住皇叔的大腿渣爹后妈白莲花,婊...
日更三千,不定时有加更,每天六点更新宋引玉看中了一本古早虐文里的男配,谢临安。此人作为无脑狗血文中完美男配,是书中得满京城贵女都肖想的夫婿,众心捧月之下却是难得清醒。情爱不是他的全部,黎民百姓...
胭脂没有穿越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胭脂穿越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做个有钱的小寡妇 贤王爷在没有遇到胭脂之前的人生目标只有一个活下去 贤王爷在遇到胭脂后的人生目标活下去,赖...
林蔓穿越了,别人穿越为农家女是采药卖方子赚第一桶金,而她就不一样了,她靠的是写艳书。尖酸刻薄的奶奶小肚鸡肠的大伯一家子的极品亲戚不怕不怕,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