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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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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吃苦。

她以为自己可以很无情,她的心早已经麻木了,甚至连爱情和身体都可以出卖,不料她一心要使徐承勋爱上她,自己倒深深爱上了对方,就像一个职业杀手爱上了他要下手的那个人。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徐承勋那样爱过她,他治愈了她心中的伤口,可是,他也是她唯一出卖的男人。

甚至到了最后,她还要林亨帮忙,找来那个男模特儿和那间豪华公寓,合演了一出戏,伤透了他的心。

徐承勋永远都不会原谅她了。

伦敦的冬天阴森苦寒。

刑露记起九岁那年她第一次来伦敦的时候,父亲告诉她:

“你会爱上伦敦,但是,你会恨她的天气。”

那时候,她为什么不相信呢?

她曾经以为,当她有许多许多的钱,她会变得很快乐,所有她渴望过的东西,她如今都可以拥有。

可是,来伦敦一年了,她住在南部一间出租的小公寓里,重又当上一个学生。

她把长发剪短,现在她穿的衣服比起她在香港时穿的还要便宜,生活甚至比从前还要清苦。

她舍不得挥霍银行户口里的那笔钱,不是由于谨慎,而是把它当成了爱情的回忆来供奉。

一年前离开香港的时候,走得太匆忙,她跟明真说:

“我到了那边再跟你联络。”

就在她走后的那天,一台黑亮亮的钢琴送去了。

那是她静悄悄送给明真的一份礼物。

读书的时候,她们两个都很羡慕那些在学校早会上负责钢琴伴奏的高傲的女生。

明真常常嚷着很想要一台钢琴。

这么多年后,她终于拥有了。

如今,刑露不时会写信给明真,甚至在信里一点一滴地向她透露往事。

这本来有违她沉默和怀疑的天性,也许是由于她憋得太苦了,也由于她知道自己不会再回去了,两个人隔着那么遥远的距离,反而变得比从前更亲近,彼此交换着秘密,并要对方再三发誓不管发生任何事,也不会说出去。

时间并没有冲淡往事。

多少个夜刑露在公寓的窄床上醒着,觉得眼前的一切是那么陌生,她仿佛是不属于这里的。

她来到了她魂牵梦萦和神话里的“千洞之城”

,却看不见金色的灯笼和有若繁灯的喷泉,反倒发现自己是个孤独的异乡人,面对泰晤士河的水色,就会勾起乡愁。

每当痛经来折磨她的时候,她总会想起那天徐承勋背着她爬上公寓那条昏暗的楼梯的身影,他说:“我们生一个孩子吧!”

那是最辛酸的部分。

她本来是可以向他坦白的。

但是她没有。

二月的一天,痛经走了,她却还是觉得身体虚弱疲乏。

一天,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她昏厥了。

同学把她送到学校附近的医院。

在那儿,一位老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身体检查,要她一个星期之后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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