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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能吃苦。
她以为自己可以很无情,她的心早已经麻木了,甚至连爱情和身体都可以出卖,不料她一心要使徐承勋爱上她,自己倒深深爱上了对方,就像一个职业杀手爱上了他要下手的那个人。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像徐承勋那样爱过她,他治愈了她心中的伤口,可是,他也是她唯一出卖的男人。
甚至到了最后,她还要林亨帮忙,找来那个男模特儿和那间豪华公寓,合演了一出戏,伤透了他的心。
徐承勋永远都不会原谅她了。
伦敦的冬天阴森苦寒。
刑露记起九岁那年她第一次来伦敦的时候,父亲告诉她:
“你会爱上伦敦,但是,你会恨她的天气。”
那时候,她为什么不相信呢?
她曾经以为,当她有许多许多的钱,她会变得很快乐,所有她渴望过的东西,她如今都可以拥有。
可是,来伦敦一年了,她住在南部一间出租的小公寓里,重又当上一个学生。
她把长发剪短,现在她穿的衣服比起她在香港时穿的还要便宜,生活甚至比从前还要清苦。
她舍不得挥霍银行户口里的那笔钱,不是由于谨慎,而是把它当成了爱情的回忆来供奉。
一年前离开香港的时候,走得太匆忙,她跟明真说:
“我到了那边再跟你联络。”
就在她走后的那天,一台黑亮亮的钢琴送去了。
那是她静悄悄送给明真的一份礼物。
读书的时候,她们两个都很羡慕那些在学校早会上负责钢琴伴奏的高傲的女生。
明真常常嚷着很想要一台钢琴。
这么多年后,她终于拥有了。
如今,刑露不时会写信给明真,甚至在信里一点一滴地向她透露往事。
这本来有违她沉默和怀疑的天性,也许是由于她憋得太苦了,也由于她知道自己不会再回去了,两个人隔着那么遥远的距离,反而变得比从前更亲近,彼此交换着秘密,并要对方再三发誓不管发生任何事,也不会说出去。
时间并没有冲淡往事。
多少个夜刑露在公寓的窄床上醒着,觉得眼前的一切是那么陌生,她仿佛是不属于这里的。
她来到了她魂牵梦萦和神话里的“千洞之城”
,却看不见金色的灯笼和有若繁灯的喷泉,反倒发现自己是个孤独的异乡人,面对泰晤士河的水色,就会勾起乡愁。
每当痛经来折磨她的时候,她总会想起那天徐承勋背着她爬上公寓那条昏暗的楼梯的身影,他说:“我们生一个孩子吧!”
那是最辛酸的部分。
她本来是可以向他坦白的。
但是她没有。
二月的一天,痛经走了,她却还是觉得身体虚弱疲乏。
一天,在学校上课的时候,她昏厥了。
同学把她送到学校附近的医院。
在那儿,一位老医生替她做了详细的身体检查,要她一个星期之后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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