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破晓时分。
沈清明打了个哈欠,走出屋外。
今天他心情不错,昨晚的事虽有曲折但还算顺利。
他成功阻止了叶尘完成任务,还顺带认识了曲玖晴。
虽然这未必就能阻止叶尘和她之后的接触,对没有修行天赋的他也没什么帮助,但总归是一个好的开始。
就是得罪了某人。
沈清明把目光看向不远处的江羽云。
因为说去搬救兵,结果最后回去时,他们都打完收工了。
这家伙好像有点生他的气,觉得自己把他卖了。
沈清明目光刚与江羽云对上,后者就冷哼一声把视线移开了,转而与身边的叶尘交谈起来。
沈清明心里稍稍失落,有心解释但想了想这样反而也好。
同为穿越者,如果不是他已经得罪了叶尘,他肯定也去攀关系。
用过早饭,沈清明和往日一样做起杂役的打扫工作来。
打扫的途中他看着手里昨夜捡到的玉佩陷入了沉思。
这是宁红菱的。
原文剧情里宁红菱被曲玖晴救走后,会遗失这块对她至关重要的玉佩。
本来是叶尘在路上捡到它,在之后的某次事件中,他因为这个玉佩被误认为小偷。
这个消息传到了宁红菱耳中,由她出面澄清了误会。
为了感激叶尘昨夜对她的帮助以及帮她找到玉佩,宁红菱一连陪他练了一个星期的剑。
最后叶尘于一个月后的宗门选拔中以杂役的身份脱颖而出,一跃成为了外门大师兄。
但也许是昨天他来回在沿路跑,竟然被他给捡到了。
沈清明心里犹豫:“要如何处理这块玉佩?”
最理想的情况当然是将这玉佩交还给宁红菱,然后她大手一挥,赏他个几百上千灵石;这样他下半辈子直接就吃喝不愁。
但昨夜为了避免自己日后被徐子翰以及他背后的徐长老记恨,他已经跟曲玖晴说不要将自己的存在透露出去了。
而少了这层关系,可能导致的结果就大不同了。
要知道那位宁大小姐本身就看不起他们这种没灵根的泥腿子在天清山“混吃混喝”
。
而自己这个角色此前又像条癞皮狗一样,常常热脸贴冷屁股地去讨好她。
虽然宁红菱因为用得到他没有把他一脚踹开,但宁红菱恐怕心里也是厌恶他的。
怎么都感觉会演变成“变态痴汉偷取宗门大小姐贴身玉佩”
的剧情。
但要说将它丢了,沈清明又觉得太浪费。
思来想去,沈清明觉得还是得想办法把这个东西交给知道内情的曲玖晴,让她代为转交,代为“领奖”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我钟神秀天生秀儿,一路超秀,死了都要秀这是一位秀儿,在异世界不断秀出群伦,秀出个性,秀出我人生的故事才怪啊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想秀啊...
清宫答应最新章节列小说清宫答应尤妮丝著清宫答应全文阅读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管吃管住还有专人伺候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没有一丈红也没有嚣张的宠妃来清宫当答应吧,这里可以享受年薪三十两的高薪...
医药世家少年,家中突逢巨变,被迫从军,历尽艰险但仍自强不息,立志自习武功为父报仇。后偶遇仙人,成为散修,踏上修仙之途。修仙之途自是坎坷多磨波折不断,公孙衍不畏艰险,潜心修炼,思阴阳,悟仙道,独创修炼功法究因果,探命源,思索生命奥秘克万难,重亲情,砥砺前行。道成飞升,进入天界,并最终成为天界巨擘。...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我穿越了。穿越到了兽灾爆发十年后的陌生世界里。秩序崩坏,人类苟延残喘。人人都说异兽最可怕,但在林凡看来,活着的幸存者更加可怕。林凡我不服,给我肝,给我加点,我要打造文明世界。他要成为这群人类心中的光,让他们看到阳光,就会想起他林凡。...
每晚九点更新,显示有修改一般都是捉虫自打六岁那年爸爸领回来一个混血小宝贝,宋煜的人生就彻底被这个黏黏糊糊中文都说不好的小家伙缠上了。乐乐小煜哥哥,我同桌今天说他有一个漂亮嫂子,嫂子是什么宋煜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