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人是谁啊?
杜婶和樊浩轩同时想到。
照理说,这两个人应该是认识的,毕竟一路同行了那么久,樊浩轩还是队伍里的领头人。
可当时杜婶灰不溜丢的,樊浩轩也没差多少,他的行动诡秘,又常常脱离群众,群众自然也就脱离了他。
就算有个需要商量的事情,也是家里面的男人出面,根本轮不到杜婶出场。
能给他们答案的元嘉缓缓醒过来,下意识地对着樊浩轩露出一个笑脸,又转头对杜婶道,“早饭吃什么?”
杜婶僵硬地报了菜名。
元修显然还算满意:“嗯,让又夏把洗漱的水端过来,多准备一个人的。”
他想他有些雏鸟情节了,因为最初碰到的就是樊浩轩这个人,就对他越来越依赖。
樊浩轩笑得有些不自然:“下午有空?带你出去玩。”
☆、第三十章有钱不能花
庄子里的事情很多很杂,一时半会儿的肯定忙不完。
但是既然一时半会儿的解决不了,那也不妨碍他们出去玩个一时半会儿的。
所以,任凭易雪峰气得跳脚,樊浩轩还是带着元嘉出了门。
好歹是吃了早饭。
元嘉一点都不想吃早饭:“云州难道连个卖早饭的摊点都没有?”
樊浩轩想也不想:“有是有,但是我很多年没回来了,也不知道哪里有了。”
樊浩轩说这话并没有别的意思,但是在元嘉耳中听来,想到易雪峰说起过的樊浩轩的身世,元嘉不由得还以为樊浩轩有些感慨,就伸手过去捏了捏樊浩轩的手。
元嘉一个冬天没怎么干活,一双手又是重点保护对象,手上虽然还有几个茧子,可是大部分还是恢复了少年人的细嫩光滑。
樊浩轩的手就完全是武人的样子,不至于粗硬,但是干燥温暖,又十分宽厚。
樊浩轩一脸纵容地看着元嘉开始对比两个人手的差别。
等元嘉意识到自己在做多无聊的事情的时候,马车已经进入了云州城。
夏王府赏赐的庄子地理位置真心的好,说是城郊,其实距离云州城马车不过半个小时,要是骑马则更快一些。
要说现在元嘉身边也是挺有钱的,不说前朝遗宝那种足以让人眼红暴血的财富,就是沿途为民除害/除暴安良/劫富济贫得到的财富,就是一般人想都不敢想的数额了。
济州青州交界那一代的盗匪,都是有些年头的,积累下来的财富虽然都是一些金银的实在货,但是价值并不比一些外表光鲜的大门大户来的少。
或许在盛世的时候,小小一副字画就能卖出天价。
但是如今乱世,古董字画这些东西有什么用?
元嘉倒是暗暗盘算着,等将来世道乱了,或许可以趁机低价进一批古董字画。
盛世古董乱世金嘛!
他就不信,他这辈子还见不到盛世了!
他这壳子才十七!
就在元嘉胡思乱想的时候,马车被放入城门。
由于樊浩轩没亮身份,两个人是按照正常的流程来排队的。
如今这世道检查又格外严格一些,索性现在进城的人也不多,两个人并没有等太久。
进了城后,元嘉总算是有了一个能花钱的地方。
他这次出门也不是就像樊浩轩说的那样,只是简简单单出来玩的。
易旭峰放他出来是给派了任务的,长长的清单条子上面密密麻麻的字,也不知道是怎么写上去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大师,我姓江,我老婆姓包,能不能给我儿子取个让人一下子就记住的名字?张楚江浙沪包邮!大师,我老公修电灯,睡厨房两天了,不起来,怎么办?张楚这是好事啊,可以吃席了。大师,我一个月赚三万,都给我老婆了,我爸爸生病,她不给我一分钱,怎么办?张楚你没拳头吗?大师,我今年四十二了,还是处女,我家世优秀,就想找个月薪五万,有车有房,不是二婚的男人,我不将就,就这么难吗?张楚女士,许愿请去庙里,我是相师,但我不是菩萨。张楚,一个不太正经的相师,天下第一魔女尚玄月的徒弟,因为魔女师父被人追杀,山门被炸,张楚下山,来到都市。颤抖吧,凡人!...
水馨穿越修仙界,以天才的资质踏上修仙路,举目四顾前无各类奇葩主角需要逆袭后无各类脑残极品欢快蹦跶左有好友若干右有蓝颜数位水馨喜忧参半这世界的节操掉得凶猛,智商居然还不曾欠费...
...
地铁上误入尼伯龙根的苏墨,被龙王耶梦加得逮个正着,他这才意识到,自己穿越到了龙族世界在夏弥的威胁下,苏墨果断投降,选择成为龙族卧底夏弥本以为自己获得了一个不错的内应和眼线后来却逐渐开始怀疑人生为什么自己这个老大要天天给卧底跑腿?为什么自己这个龙王,还要努力赚钱供养小弟?到底谁才是手下,谁才是工具人?而且,最让人不能接受的是这个红头发的小姑娘怎么回事,为什么她叫你哥哥?夏弥瞪着一双黄金瞳怒视眼前的男人本书又名夏弥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卧底三年的我封神了爆杀赫尔佐格一千遍PS不虐不刀PS前期主龙族世界,后期无限流...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
茸茸是只貔貅幼崽。一觉醒来,她脑海中有个自称阻止黑化系统的东西说,宿主现在在一本小说里,你的爸妈是炮灰,你的哥哥们是反派。茸茸不解的歪头,眨巴一下水汪汪的大眼睛。系统继续说,三天后你的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