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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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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旁边的同学说着话,是不同于往常的健谈。

叶书毕竟不是真的十六岁少年,见多识广,又懂人情世故,所以他要是想要讨好谁,这个年纪的孩子是很难坚持着不被讨好的。

很快就和对方都混熟了。

午餐的时候,就是四五个人一起成群结队去吃。

季微白却还是一如既往地孤家寡人,看见叶书已经加入了集体活动时,却是一副面无表情的模样,但是那眼神实在是复杂得让人难以探明态度。

这位季大少爷在整个学校简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学校里关于他的流言多不胜数,不管如何夸张的都有。

从他入学后没一个月学校就有了他家很有钱的传言,结果据后来季微白自己说起,到高三毕业的时候,连他同班的学生都没搞清楚他家里到底有多有钱。

除了“家里有钱”

这样的传闻之外,季微白另外的传闻还有成绩好,眼高于顶,没有绅士风度(对主动来找他搭讪的女生没有好脸色)这样的传闻。

这样的季大少爷,难得这天叶书这边有人随意问了一句要不要一起去吃饭,就很是自然地拿着钱包跟了上来。

叶书只对他笑了笑,就回头和人继续说话,装作一副没有注意对方的模样,心里却叹了一口气。

——对不起,季微白。

这一次我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

这一天,虽然是一群人坐着一起吃饭,但是叶书自始至终也没有和季微白说上几句话。

他一直十分兴致盎然地和邻座的男生说着军械和近代战争史。

这个话题,季微白几乎从来没有听叶书提起过,所以看他和人聊得热火朝天,竟然对叶书产生了一种陌生感。

他觉得自己仿佛从来没有真的了解过叶书。

这样说来,两人其实也真的算不上朋友,只是平常一起吃饭的关系比较好的同学而已。

不过,虽然叶书因为过于热烈地讨论而似乎“不小心忘了”

季微白的存在,季微白也没有真的受到冷落。

新分班,大部分人还没能体会得到季微白的大少爷脾气,还会好奇地探头出来打听季微白的家庭情况什么的。

而真是非常难得的,季微白这天没有直接面带不屑地不理会,而是婉转地回复了几句。

虽然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其实叶书倒是知道季微白为什么会是这个反应,甚至知道他为什么最后会被送到A市来读书。

季微白中二时期的时候,家世好,长得好,人也聪明,本来是很讨女生喜欢的。

那时他还没有现在这样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总体来说还是个普通的有钱人家的孩子。

他也早熟得很,刚上中学就谈起了恋爱,还是女生倒追的。

不过那时的季微白还是很纯情的,所以对女孩子也是真心很爱护,总之为对方花了不少钱,几乎可以称得上是百依百顺。

结果他和女朋友你侬我侬,就惹得某个变态看不顺眼起来。

那变态——叶书就算是在回忆里也是真的不想完整地读出那个名字——就用激将法和季微白打了个赌,说他如果去追季微白的女朋友,那么一定就能撬动季微白的墙角。

季微白当时和女朋友正是情浓的时候,自然是不肯相信的,结果被一刺激就应了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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