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着山洞里传出来的诱人的骨头汤的香味,夜湛恨恨地看着已经被他挂在手腕上的玉葫芦。
“最后一次!
下次这半妖再惹事,就让他被妖怪吃掉好了!”
一道小巧的声影消失在山梁之间。
山洞里,余春来正在清理今天收的几只蹄子,这蹄子看起来和牛蹄差不多,先将外面的绒毛用火烧掉,然后放入大锅,将蹄子外面的壳煮软一些,再用菜刀去壳,这时候,蹄子外面的脏东西也差不多都煮出来了。
将清理干净的蹄子洗干净,放入八角、桂皮、花椒、生姜、干红辣椒、黄豆酱等红烧,然后加水,慢慢炖煮几个小时,晚上就有软糯喷香的红烧蹄子吃了。
因为答应了狼妖每天都提供一锅骨头汤,余春来将收来的大骨头都收拾好,又炖了一大锅汤,这才腾出手来,去处理那只像是山羊的猎物。
从山羊脖子上的伤口可以看得出来,那狼妖一定是个捕猎高手,一击毙命,咬合的齿痕干脆利落。
不想糟蹋了这一整张的皮毛,余春来小心翼翼地从山羊脖子的位置下刀,慢慢将整张皮都剥了下来,累的他满头大汗,还是破了好几个地方,没办法,现代人吃肉都是直接去菜市场买的宰杀好的,谁会自己杀?
更别提剥皮了!
不知道那些小妖明天还来不来换东西,余春来将这只“羊”
的一半肉留下来做今晚的晚饭,另一半全部腌制起来,准备明天炖一大锅肉,到时候分给那些小妖们吃。
那些像是木薯的植物根茎,因为不确定有没有毒,余春来暂时不敢吃,准备等大黄猫他们回来了再问问他。
天擦黑的时候,黄皮他们回来了,带了十几只野鸡,外加一小篮子野鸡蛋回来。
大黄猫看起来很高兴,只是,在看到余春来毫发无损地蹲在那里炖肉的时候,显得非常吃惊——
“你今天……没有遇到什么厉害的妖吗?”
比如说趁他不在来打劫之类的。
“有啊,一只看起来很凶的狼妖,不过,他也是来换东西的,对了,今晚我们吃的炖肉,就是他拿来换骨头汤的。”
“原来是他啊……看来,快当爹了就是不一样,脾气都好了许多呢。”
大黄猫感慨道。
那妖狼他知道的,叫做灰,灰哥前年刚找到伴侣,伴侣今年就立刻怀孕了,本该是春风得意的时候,谁知道他那伴侣不知怎么的,突然就吃不下生肉了,不但生肉,连烤熟了的肉也吃了就吐,好好一只母狼,几乎不曾饿死!
直到昨夜,闻到了余春来在山洞里炖骨头汤的味道,那母狼突然就说了一句:“这味道真香啊,我饿了。”
灰听了,差点当晚就来入室抢劫。
还好,知道这里是夜湛的地盘,灰哥并不敢造次,再加上余春来很好说话,其实,能和平解决的情况下,哪怕是妖兽也不愿意没事找事跟人打架,尤其是他们这样的大妖,欺负一个还没成年的半妖,岂不是要被其他妖笑死?
是的,按照妖怪们的寿命计算,别看余春来人形状态下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实际上,在大荒山,像他这么大的妖兽,有父母的许多还刚开始学习捕猎呢,实在是一个很小的未成年小妖啊,何况还是半妖!
其实,就算今天夜湛没有出现,灰哥也不会对余春来动手的。
或许是因为快要做父亲了,现在的灰,对于幼崽有着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尤其是余春来这种看起来就没有父母照料的小妖,简直就是灰眼里的小可怜。
很久以后,回想起第一次和余春来见面的时候,灰不禁为自己一时的心软而感到庆幸,而此刻,看着妻子一口一口喝了足足半锅骨头汤,还啃了两根大骨头,灰简直要喜极而泣了。
“剩下的晚上热一热再给你吃。”
妻子爱吃,灰便一口也舍不得吃了,大荒山没有余春来这么会做菜的妖,能让妻子吃得下东西,余春来在灰的眼里,就真是一只值得结交的好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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