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罢,傅宁笑着道:“妈,你手真巧。”
赵兰花把针线插起来,“你还没见到真巧的呢,你快穿上试试看。”
傅宁把脚上布鞋脱了,塞进这新棉鞋里,“刚刚好,妈你还有更巧的手艺?”
“那是。”
赵兰花应,“虎头帽虎头鞋啦,你快给我生个孙子孙女的,我好施展施展我的手艺。”
傅宁穿着鞋子轻跺了两下脚,“鞋口扣得也紧,掉不下来。”
赵兰花伸手在她鞋上按了两下,“那就成了,我塞了不少棉花,寒天穿了不冷。”
说完又把另一双纯黑色的棉鞋也拿到傅宁面前:“这是做给成林的,你都先收起来。”
“好。”
傅宁脱下自己脚上的鞋子,和柳成林的鞋子一起,拿进屋里装进塑料袋,然后收到写字台的柜子里。
柳成林回来在屋里睡觉后,赵兰花就把做好的傅宁和柳成林的棉鞋放下出去了。
傅宁在外间做自己的衣裳,屋里里便只剩下机器运作的声音。
柳成林睡了一阵醒来,往写字台前一坐醒了一阵盹。
他也知道傅宁最近忙,所以也没出去打扰她。
赵兰花又没叫他吃饭,他没事便拉开抽屉翻了翻,然后就翻到了那本傅宁收起来的绿色封皮笔记本。
看到笔记本,柳成林眼睛一亮,忙拿出来,嘀咕道:“我以为不见了呢,居然还在。”
嘀咕着就把本子翻开看起来,这可是他青春过往的见证。
“是你年轻时写给吴妮的?”
正在柳成林看得皱起了眉头的时候,傅宁的声音在他旁边响起。
听到声音,柳成林转头看向傅宁:“我记得这个本子早就不见了的,怎么突然会在抽屉里?”
“有人想让我看看你们的过往。”
傅宁看着柳成林,说得平常不已。
柳成林看不出她的情绪,每次都是这样把他搞得无措,于是赶忙解释道:“阿宁,你仔细看看,‘致妮子’三个字明显是模仿我的字迹写的,也不是很像。”
“我看出来了。”
傅宁抽过他手里的本子,“这些段子是你自己写的?”
见傅宁没有生气,柳成林松了口气,摸了一下后脑,不好意思道:“不是,都是看书抄来的。
看着喜欢,就抄下来了,刚好练练字嘛。”
傅宁抬眼看了他一下,“我就说你怎么会有这种文采呢。”
柳成林傻笑,“谁还没个年轻的时候?我爱看书,所以也爱摘抄句子。
这东西你要是看着不顺眼,我就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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