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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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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温瞪大了眼,原来这个哥哥不喜欢红玫瑰。

他那时候受父亲影响,已经对花草略有研究。

小孩稚嫩的声音带着笑:“那好办,等我以后给你种和音玫瑰,开出来的花是黄色的。

这样你就能开心了。”

“是吗?”

万重为盯着小孩天真无辜的一双大眼睛,说了一句,“好,一言为定。”

“不过这是我们的秘密,你不能告诉别人。”

他又说。

时温重重地点头,他和小哥哥有了共同的秘密呢!

直到后来过了很多年,时温才知道,万重为给出的那个理由多么可笑,而他又是多么地把它当了真。

年少的光阴灿烂又飞速。

方连云在大儿子上小学之后,很快又怀上了小儿子。

万行川在这座城市的另一个方向,重新买了一座半山别墅,很快带着妻儿离开。

泺水居只留下了还没成年的万重为。

之后那几年,万行川偶尔回来看一眼,但也真是偶尔了。

同样被留在这里帮佣的都是几个旧人,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在悄声谈论着大少爷的可怜。

但万重为似乎没受多少影响,只是更加沉默着上学,直至毕业后进入万源工作。

只有时温,始终如一地悄悄关注着那个笑容寥寥无几的少年,看着他慢慢变成青年,慢慢变得越来越沉重和辛苦,越来越让人看不懂。

只有时温,始终记着那个要为他“栽一片和音玫瑰”

的约定,想让小哥哥开心起来。

再到后来,父亲去世,十七岁的时温再次和万重为有了交集,成了他没怎么在意过的被资助人,得以在泺水居继续留下来。

没来由的少年心动,在每一个清晨日落塞进他的血液和气息中,渐渐沉淀,浸透四肢百骸。

那个黄昏,他躲在暗处,看平叔小心翼翼去求情,那个早就精英范儿十足的成熟男人并没有考虑多久,便说“让他安心住着,只管好好学习”

,于是,那股少年心动突然就冲破理智的束缚高高跃起,又飞速落回心尖。

这爱意从此就泥足深陷,挡也挡不住了。

其实时温读大学的时候就已经有能力离开。

他成绩优秀,拿了全额奖学金,后来又考了同校研究生,老师也格外关照他,虽然钱不多,到足够支撑他的学业。

但离开意味着再也见不到万重为——虽然住在这里也不常见到他,但至少是有期盼的——所以他依然住在洛水居,但早就不再收平叔给他开的工资,照顾那些花草也权当抵消了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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