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看见姐姐;喜欢看见媛媛;现在看见姐夫不再尴尬了,所以也喜欢看见姐夫;有些害怕老爷子,但也喜欢看见老爷子。
谭知静笑着回头看他一眼,脸蹭到余初的嘴唇。
余初也笑起来,嘴唇贴在他的颈部的皮肤上,继续说:“也喜欢和你单独待在一起;喜欢我妈回家的时候,你跟我一起回去看她;还喜欢在公司的时候,假装和你没那么熟。”
“怎么都喜欢?”
“怎么都喜欢。”
一种奇妙的体验,怎样都喜欢。
既喜欢今天永远都不结束,也喜欢明天那新的一天。
“读博也是真的喜欢?”
“起码不讨厌。
和做生意比,我觉得我更喜欢待在学校里。”
这时余初想起别的事情,问谭知静:“你觉得老师这个职业怎么样?”
“挺好的。
你以后想留校当老师?”
“有这个想法……知静哥哥,你觉得大学老师这个职业好吗?”
谭知静在心里说他是小傻瓜。
余初在日记里写道,他当年打算转专业的时候还考虑过学医,只因为自己说过一句,尊敬医生这个职业,但因为学医的年头太久,他怕自己等不了,也怕他自己等不了,不得已而遗憾地放弃了。
他还计较自己当年因为班主任的事而给他打那个电话,猜测自己对教师这个职业也有好感。
后一件事他要找机会解释给余初听。
“老师和医生一样,都是好职业。
工程师,或者技术管理者,还是项目管理者,也都是好职业。
不管你以后想做什么,我都喜欢。”
余初笑着问他:“你也什么都喜欢?”
“你做的我都喜欢。
我一直都对你以后的样子很好奇。
只有一点,小初,我希望你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
他真正喜欢做的事?
余初意识到自己和谭知静都是没什么兴趣爱好的人,工作学习之余,偶尔一起看看电影,看一部新出的记录片,偶尔一起看一本小说,一起打一把游戏,但都不迷恋;他喜欢养猫,谭知静喜欢打扫卫生,但这些也不能算是让他们着迷上瘾的爱好;他们也不迷恋金钱、权势和地位。
他们只喜欢一起待着,相互看着,或者抱在一起亲热,只有这些是永远都不够的,让他们沉迷,肯定戒不掉。
余初不会计算他们做一次爱所获得的多巴胺是否比别人看一场电影,或者多赚百分之十的奖金,所获得的多巴胺多还是少;也不会计算多巴胺与多巴胺之间是否有高贵与卑微之分。
他们只是喜欢如此,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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