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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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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也不是姜青寒不想走,而是在当年事情发生后,姜青寒为了事业复苏疯走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秀。

过度劳累给他的身体留下了病根,接下《误入白城》的电影那时他就有意转型,因为身体支撑不住了,凡是超过十分钟的练习走步脚踝就很痛。

“做演员也挺好啦,不用努力驾驭那些奇怪的鞋子,也不用展示奇怪的衣服。”

姜青寒素来想得开。

宫淮清今天从桦城飞来看他,手里带了一株殷红的玫瑰。

“咦,giroflée的花送完啦?”

姜青寒问。

这段时间,宫淮清依旧保持着一周给他送一株giroflée的鲜花的习惯。

这一年来姜青寒没见过重样的花,宫淮清就仿佛在进行另一种独特的“炫富”

,炫耀他那庞大的鲜花帝国里有数不尽品种的鲜花。

仿佛要以此哄骗Omega与他共住那鲜花所铸成的帝国。

姜青寒长期出于那“炫耀”

之下,这次看到重复的花不免新奇。

今天这束姜青寒确定他见过,是名叫罗德斯的玫瑰。

整束玫瑰是复古的暗红色,外层花瓣是点点的黑红,花瓣紧实,花边卷曲,颇有种丝绸的视感。

可飒可甜,艳丽又高级。

姜青寒调侃归调侃,但他还是很喜欢宫淮清送的这束罗德斯玫瑰——其实只要是宫淮清送的,他都很喜欢。

Omega接过花束开心地嗅嗅,宫淮清这才接了姜青寒的话:“giroflée有上千种鲜花,可送不完,不过我今天就想带罗德斯。”

姜青寒问为什么,宫淮清便回答,罗德斯柔和又热烈,关键是,Alpha的信息素是玫瑰,宫淮清自认,虽然玫瑰品种繁多,但还是红玫瑰最能代表他。

太红了过于俗气,太大了又太张扬,最后便选择了这气质柔和花瓣又紧实的罗德斯。

“还花费了一番心思的哦。”

姜青寒和宫淮清待久了,也开始会夸人了。

他一边夸夸一边还亲了亲宫淮清的脸。

宫淮清不去计较Omega这刻意学他的、夸小孩子的语气,而是一把拥住了姜青寒。

他摸索着他的脊背骨骼。

“瘦了那么多,演戏那么遭罪?”

姜青寒暂时没接话,只好好让Alpha抱着,才应道:“没遭罪,是我自己减肥啦,剧情需要嘛。”

姜青寒在此剧中饰演的是清明末期的名伶,宫淮清来得早,姜青寒身上的妆容和戏服都还没来得及脱。

因为剧中已经是到了朝代末期,依靠着大树的名伶自然也是颓败。

隔着单薄的戏服,宫淮清就摸到Omega瘦削的蝴蝶骨和脊背。

只是姜青寒是那种再瘦也很好看的类型,直肩,足以盛下一汪清泉的锁骨。

宫淮清沿着他的脊背不小心抚摸了两下,就将戏服带垮,露出了小截白皙的肩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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