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墨小说网

第89章(第1页)

>

从恋爱到同居,最重要的不就是两个人生活在一起的幸福感嘛。

和恋人住在一个屋檐下,秦殊本以为依自己的性格会有很多顾虑,但神奇的是,直到树头的冬叶完全凋零,直到迁徙南方的大雁开始北归,直到已经临近了过年,他和陆哥的“同居生活”

都进行得非常顺利,可以称之为水到渠成。

秦殊是一个不喜欢争执的人,甚至只要遇到了矛盾,天然就会有想要逃避的倾向。

恋爱前,他就给自己做好了充足的心理建设,要求自己要宽容,要收敛,要见好就收,要善解人意,不能给对方造成任何负担,也不能给对方带来任何困扰。

这些看似“体贴”

的想法,实则都是为了“自保”

因为太喜欢了,所以很怕问题出在自己身上。

但和陆哥住在一起后,他发现自己这些想法,其实都是他多虑。

陆老板实在是个太聪明的人,但这种“聪明”

迷人在它并不灼人,反倒给予了对方一些被关心、被照顾、被周全的安全感。

秦殊默默吐槽:陆老板真的很像是谈过八百场恋爱。

陆老板只消看他一眼,他的想法便能被了解个十之八九,很多秦殊觉得困难或者为难的事,就会被他以一种轻松又随意的方式来化解。

因此,很多问题可能刚刚出现,就已经被陆老板扼杀在了摇篮里。

两人在生活里也甚少有矛盾。

陆哥的脾气虽然算不上好,但也从没跟秦殊掉过脸,就更别吵架发火了。

陆哥很多时候都非常敏锐,但有时候的心思又属实算糙的,即便如此,他也从来没让秦殊觉得委屈过。

除此以外,和陆哥住在了一起,秦殊最大的收获是知晓了他的许多习惯和偏好。

比如:他喜欢穿宽松卫衣和运动裤。

不喜欢叠穿。

讨厌花里胡哨。

他不爱管闲事。

不关心旁人的事。

不爱搭理无关的人。

喜欢吃广东菜。

不喜欢有强烈味道的食物,比如榴莲,比如臭豆腐。

喜欢看纪录片。

最喜欢的作家是科塔萨尔。

最喜欢的乐手在二十年前就饮弹自尽。

喜欢安静,喜欢干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带着老公儿子穿年代

带着老公儿子穿年代

一场地震,让江山山原本衣食无忧的一家三口穿到了缺衣少食的年代。aaaa  左边是怀中嗷嗷待哺的儿子,右边是他们一家三口即将面临着黑户这个问题。aaaa  小两口同时望天,想破口大骂。aa...

总管原名格蕾丝

总管原名格蕾丝

1842年的一个春天,格蕾丝苏醒于贫穷的伦敦东区。在现代社会生活的二十几年,与在摄政时期生活的十几年,仿佛庄周梦蝶,让人难辨现实与虚幻。此时此刻,格蕾丝身处困境。母亲刚刚生下一对双胞胎,身体虚弱,父亲也...

穿梭时空的侠客

穿梭时空的侠客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锄奸扶弱。穿梭诸天万界,身份角色不停变换,沈炼的堂弟靠山王的孙子林动的表哥悟空的同门通天教主的徒弟更新时间中午12点...

我在古代养娃日常

我在古代养娃日常

林寒本是末世的女将军,和敌人同归于尽后不幸穿越到古代。然而,没等她适应新身份,就被告知她被许配给一青面獠牙的将军。林寒身无分文,口袋比脸还干净,一听说大将军无父无母无兄弟,有房有车有存款,囊中羞涩的...

诸天尽头

诸天尽头

从平凡到传奇,从普通到不朽,从刹那到永恒这是一个行走在诸天世界的故事!故事的开头,从罗素调教完系统说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