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以前怎么从没见过他?
小区附近就是本市有名的H大,也是陆追父母所任教的学校。
陆追问道:“你之前在H大上学吗?”
“是的,我是H大毕业的。”
秦殊乖巧回答,想了想,又补充说,“这是我大学时租下的房子,后来毕业以后决定要留在H市,就一直住在那儿了。”
陆追漫不经心地点了下头,表示了解。
H市是一个非常年轻态的城市。
很多年轻人毕业以后,都愿意留下来在这里奋斗,秦殊也不例外。
这倒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强烈的事业心,对于做音乐这件事他还挺佛系的,因为写歌靠的主要是天赋和灵感,而这些东西都是急不来的。
他选择留在H市,主要是因为当初的乐队。
他大四时,和乐队队友一起报名参加了全国校园乐队比赛,这个比赛最大的特点是直播赛制,因此在互联网上聚集了不少热度,引起了许多喜爱音乐的人的关注。
Insomnia从诸多优秀乐队中脱颖而出,夺得了那年的冠军,自此声名大噪,而他毕业时,乐队发展正值蒸蒸日上,留下来是一件非常顺其自然的事。
回想当时和队友们一起奋斗过的日日夜夜,他还挺感慨的。
秦殊以为陆追问过了他的学校,接下来会问他是哪里人,不过陆追并没有。
秦殊实在不擅长做揣测。
在人和人之间的交往中,他的直觉算是比较差的,三番几次觉得自己猜不透陆追后,他就果断放弃了,对方问什么,他就答什么。
看得出来,陆老板说话做事都是有自己的一套逻辑的。
他觉得,和比自己聪明的人打交道,就不要想着自己要表现得多聪明,反倒弄巧成拙。
真诚才是第一位的。
即便这种真诚,看上去像是“举白旗”
,但在陆追面前,他还挺乐意把自己摊开给人家看。
陆追问他:“你大学学的是音乐专业吗?”
“不是的。”
秦殊摇了摇头。
陆追闻言后,看了他一眼,心里带着些许讶异。
秦殊笑着回答说:“其实我是英语专业的,是不是和音乐很不搭边?”
搭不搭边,陆追没细想,他当下只是觉得挺巧的:他在英国留学过几年,而秦殊正好是学英语专业的,这算不算是一种缘分?
“确实。”
陆追说道,也说不上是在回答哪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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