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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长着一副很难让人不注意的脸。
眉骨到鼻梁的弧度,自然流畅不说,又十分挺拔。
这副相貌看上去是很傲的,一副总是睥睨着人的天之骄子的模样。
他的眼尾上敛,又因为总爱垂着眼眸看人,显出一些说不上是敷衍,还是漫不经心的情绪来。
黑发随意搭在额前,像是他随手抓出来的,却比别人精心打理的造型要更加好看。
啧,不做模特或是演员,可真是有些浪费。
但秦殊一想到这人混不吝的举止神态,顿时觉得作罢,有了这样的偶像,他的粉丝一定很容易“塌房”
,陆追还是做一个酒吧老板比较符合他的气质。
开着车的陆老板,脸上一直没什么表情,所以秦殊也判断不出来他此刻在想什么,心情又如何。
不过,秦殊觉得,陆追可能自小是被旁人注视着长大的。
因为接受过太多不同的目光,所以对别人的视线完全免疫,可以说是无甚在意、习以为常。
就像他已经悄悄看了陆追好多眼,但后者似乎完全没注意到一样。
这种好像什么都无所谓、都任你看的坦坦荡荡,是秦殊心里由衷羡慕的,这是真正自信的人身上才有的特质。
秦殊就做不到这点。
平时但凡有人多看他几眼,他会立马察觉到,随后会感到浑身不自在,胳膊不是胳膊、手不是手的。
当然,这种拘束和紧张,在他唱歌、弹吉他的时候,会得到些许的缓解。
在秦殊的生活里,他很在意所处的环境是否舒适。
至少在他能掌控的“生活圈”
里,他需要绝对的轻松自在。
偶尔,他也会很羡慕那些看上去就很舒适自洽的人,比如毓文,比如正坐在他身旁的陆追。
即便迎着密布拥挤的人群,他们做任何事情也都自然舒展,有条不紊,给人“赏心悦目”
的感觉。
对,用一个词儿来形容陆追的话,就是这个词儿,赏心悦目。
陆追究竟有多“赏心悦目”
,从秦殊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的时长就足以看出了。
这会儿,陆追的左手正随意地搭在方向盘上端,因为距离够近,秦殊看清了他小臂上的纹身图案。
他之前好奇极了,但从没看清过这个图案。
纹身图案面积不算大,也许是因为有陆追白皙的肤色相称,纹身便显得愈加色泽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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