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莎看着明艳不可方物,却做男孩子打扮的陶陶,一脸震撼。
造物竟是如此弄人,给了陶陶最完美的女性躯壳,却给了她一颗男人的心。
宁以沫连喝了几口绿茶,这才定下神来,问:“你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是……拉拉的?”
“高一。
一个女孩来追我,我居然不反感,出于好奇,我就和她交往了起来。
后来我渐渐真的喜欢上了她。”
陶陶不知所谓地笑了笑,“我妈为了分开我们,才把我带去聿城的。”
她知道宁以沫感情上一时无法接受,自说自话地掩饰着自己的尴尬:“那时候,我妈老骂我,我也觉得自己是有病的。
我自问为什么就是不喜欢男孩呢?会不会因为周边的男孩都太脏,太不优秀呢?所以我决定找个最优秀的男孩试试,后来就找上小辜了。
小辜很优秀,对我也很好,可我就是没办法对他有爱情的感觉。
我知道完了,我的性向是改不了了。”
陶陶将身体重重地往沙发上一靠,望着天花板,呓语般说:“说起来,小辜真的是我命里的贵人。
他知道我是拉拉后,并没有歧视我,一直帮我保守秘密,关键时刻还出来帮我挡桃花……记得那个王兴华不?他当年差点没把我缠死,都带兵来学校拦我了,要不是小辜的玫瑰花冰激凌,我怕是躲不过那一劫了……”
像有什么猝然在宁以沫心里重重地砺了一下,她神情僵滞地“嗯”
了一声。
陶陶絮絮地说道:“有年我和家里人闹翻,被扫地出门,要不是他收留我、开导我,我差点就去跟一个女孩同居了,后来才知道那女孩吸毒……你说悬不悬?”
恍然间,宁以沫耳边又响起了那年凌晨的短信铃声,那么刺耳,拖着长久不散的啸鸣。
陶陶后来说了些什么,美莎又说了什么,宁以沫一个字都听不清楚,耳边反复回响的只有三个字:错、错、错……
就像有千百个人忽然从她荒芜的内心世界里冒了出来,他们有的站在街角,有的站在路灯下,有的站在花圃边,有的站在窗户边,全都用嘲讽的眼神冷睨她,此起彼伏地对她念着:错、错、错……
那些声音越来越响,在她周身织成一张大网,将她紧紧地束着,她被那声音吵得头痛欲裂,她想大声喝断那些声音,可是任凭她怎么张口,都发不出一丝声响。
她觉得自己像沉在一片深海里,不停地沉啊沉,她张着嘴呐喊,却像游鱼那样吐出可笑的泡泡。
在这森冷的水域里,她觉得自己的心跳越来越慢,越来越慢,她隐隐觉得自己可能要因此窒息。
她绝望极了,又不甘极了,拼了命地挥动四肢挣扎,想要往上浮。
就在她浮出水面的那一刻,一道刺眼的白光吞没了整个世界。
她大叫了一声,从梦中醒来。
“做噩梦了?”
身侧,捧着剧本在看的美莎淡淡地问了一句。
宁以沫大口地喘息了几下,面色惨白地坐直身体,点了点头。
“那家店派人把你的婚纱送来了。
我叫不醒你,帮你签了。”
美莎指了指左侧墙壁,“去试试吧。”
她的语气很冷淡,整个人也透着奇怪的安静。
宁以沫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件银色缎面束身婚纱静静挂在墙上,长长的拖尾扫在地上,就像一个被钉在墙上的女人。
宁以沫脚步虚浮地取下婚纱,抱着它走进卫生间,关上门的瞬间,她抬手飞快拭去眼角那一点点濡湿冰冷。
她费了很大周折将婚纱穿上,知名设计师悉心的裁剪将她的曲线完美地勾勒出来,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喃喃地自语:“实在是错得太多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癌症患者陈逍穿越了,以为活不久的他,胆色过人屡干大事,还泡了一个美女。新婚之夜,皇宫来人,未婚妻竟是逃出宫的公主看着未婚妻被带走,陈逍怒了这驸马爷,老子当定了...
误入一个陌生的世界,不管风云变幻,他只要活着...
...
...
卧底特警杨浩,穿越成了大隋的秦王世子。此时,杨广还没有西征北伐,瓦岗寨还没有聚义而起,而流芳后世的大唐秦王李世民,还是个六七岁的孩子…身处异世,他让世袭高贵的门阀掌握生杀的权贵纷争天下的豪强,通通低下了头颅异族环伺,他大手一挥,画了一个大圆,...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