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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召抬起双手,看了看完好的年轻的十根手指,动了动有些乏力却没有任何伤痛的双腿。
这是一具年轻的、健康的身体!
大脑里不只有方召自己的记忆,临死前战场的一幕幕仍旧清晰无比,近百年的逃难、战斗经历全部都在脑子里,但同时,他还拥有这具身体本身的记忆。
这个同样叫做方召的年轻人,年纪不过二十三岁,即将结束他的高等教育生涯。
这是一个年轻的作曲人。
可惜……
刚毕业就被甩,刚工作就被宰,一直以为会并肩作战的好友,为了利益背叛他,将他三个月的成果全部盗取,连番打击之下,这人就选择了一个彻底解决烦恼的方式——自杀。
方召很不解,末世都结束了,生活在这么好的一个世界里,为什么要放弃生命?
不就是被甩了吗?
不就是被偷了曲子吗?
不就是被好伙伴背叛了吗?
那又如何?!
天塌了吗?!
末世里的人是想方设法地活命,就因为这点事而自杀?生活在末世里的人肯定想不明白。
不过,如今毕竟是末世后的和平盛世,生活在和平年代人的想法不同。
方召自己也曾经历过和平年代,只是,时间相隔太远,记忆已经被无数次腥风血雨模糊了。
和平年代的人是什么想法?
无所谓了。
不管如何,事情已经发生。
方召搜索着大脑中另一部分属于这具身体本身的记忆,除了叹息就是怒其不争,遇到这种事情选择这样的方式,太过懦弱,是逃避。
原主自己死了,盗取他成果的人还活得逍遥快活,摇身变为成功人士,他这死,到底值不值?
反正方召自己是觉得相当不值的。
现世仇现世报,鬼知道会不会都有来生。
不过,原主不敢面对当下的情势,方召却不同。
经历过末世的人,心性与和平年代的人毕竟是不一样的。
搜索到的记忆越多,方召越是惊奇。
真的有新世界……
那么多年的战斗,那么多年地狱般的生活,是值得的!
在搜索这具身体原本的记忆时,方召也没放弃对周围的探查,不论什么时候,即便是身体本身处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时,方召也不会完全放松警惕,这是在末世时期养成的习惯,也是他能在末世中活那么多年的原因之一。
旁边传来越来越大的哼哼唧唧的声音时,方召才暂时停止对身体记忆的搜索,侧头看过去。
他刚才就察觉到这个狭小的室内有另一个生命物体存在,只是并没有威胁,也没有表露出攻击意图。
在末世的时候,这种一般都不是病变的狂兽,所以刚才也就没主要注意力放在那边,现在听到越来越大的声音,方召才正视过去。
那是一只不大的狗,手指长的毛结成一团一团,到处都是污迹,不知道粘的什么。
这狗很瘦,去掉狗毛的话,可能只剩下皮包骨。
原主自杀前捡回来的流浪狗。
原主昨天晚上将它捡回来后,给了它最后的一顿加料晚餐,一半原主自己吃了,另一半给了这条狗——两份食物里面都放了从药店买的用来自杀的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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