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了摇头,说:“污水井下面有同事已经清理过了,没有发现死者的随身物品。
而死者穿着是工作正装,应该是下班回家或者上班的时候被害,那么她应该会有随身物品。”
我拿起死者的右手,说:“而且你看,她的无名指指根的部位,有个环状的明显凹陷,这是长期戴戒指留下的痕迹。”
说完我又看了看死者的耳垂,说:“耳垂上也有孔洞,说明死者生前可能会佩戴耳环。
栞而现在我们找不到她的戒指和耳环,这些迹象表明,这可能是一起侵财案件。”
“侵财”
侦查员问,“在污水井里侵财她的衣服都被撩起了,会不会是强奸或者通奸什么原因,导致杀人的”
“反正不会是在死者家里杀人的。”
林涛说,“我们刚刚用技术开锁的办法进她家里看了,没有任何反常迹象。”
我拉平了死者的衣物,被血迹浸染后的衣服很干燥,摸上去硬邦邦的。
我对侦查员说:“我先回答你的第一个问题,死者是胸部中了多刀导致失血死亡的。”
“是啊。”
侦查员说,“这个不用你说我也知道。”
“那么,我们再把尸体的衣物给抹平,可以看到死者的衣服上也有很多破口。”
我说,“现在我们要观察的是,衣服上的破口可以和胸部的创口一一对应吗”
说完,我掀起死者的衣服,对比着破口和创口,说:“好,你们也认可了,是可以对应的。
既然每一处破口都对应了胸部的一个创口,那么,就可以说明死者被刀刺的时候,衣服不是被撩起的,而是平整地穿着在死者身上的,对吧”
侦查员点了点头,表示认可。
我接着说:“现在回答你的第二个问题。
作案的现场应该不是污水井,污水井不具备作案现场的条件,要么井口狭小,要么井室较高,死者的双腿裤管也没有污水的痕迹,说明死者并没有到达过井室的底部,当然,死者也不可能没事儿到污水井里面去。
所以,污水井应该是抛尸现场。”
我顿了顿,指着死者额头部位的一处没有生活反应的创伤,说:“尸体之所以会被挂在线缆上,是因为凶手把尸体头上脚下直立扔进了污水井。
因为有个初始加速度,尸体是向斜下方坠落,在头部碰撞扶梯栏杆后,发生反弹,这个反弹,恰巧让她挂在了井里线缆上,发生了转身,所以尸体没有落到井底,而是呈直立位挂在了线缆上。
死者的衣服也是因为线缆的刮擦,所以才会向上撩起,造成一个性侵害尸体的假象。”
“那杀人的第一现场会在哪里呢”
侦查员说,“总不能在楼外面杀人,然后拖进楼里面藏尸吧”
林涛说:“没事儿,找第一现场这个事儿交给我了。”
“那我就去尸检了。”
我说。
死者是大失血死亡的。
尸体的胸部被单刃刺器刺了十七刀,其中十一刀都从肋间隙进入了胸腔。
这十一刀刺破了死者的心脏、主动脉和肺,导致死者迅速大量失血而死亡。
我们仔细记录了尸体上每一处损伤的部位、形状、长度和深度,分析致伤工具是一把刃宽三厘米,长度超过十五厘米的单刃刺器。
很多人认为致伤物推断除了推断出一些特征性的致伤物以外,其他似乎没有什么作用。
比如这起案件中,致伤物推断得很详细了,但是大家仔细想一想,几乎每一家都会有类似的、符合条件的水果刀。
其实致伤物推断不仅仅是为了缩小侦查范围,更重要的是可以为后期快速、便捷提取到有价值物证提供线索。
比如案件破获后,去嫌疑人家里搜查,可能嫌疑人家会有数十把刀具,那么根据法医对致伤物的推断,搜查人员可以很快提取到类似的致伤物,再进行物证检验,这可以节约很多时间和精力。
这就是一起简单的用刀捅死人的案例,尸体检验可能并不能发现太多的线索和证据,只能做一些固定死亡原因、死亡时间、致伤物、致伤方式的鉴定。
死者的胃内还有残存的玉米粒,食物还没有进入十二指肠,我们推断死者是在最后一次进餐后两小时之内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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