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喜欢不管他多蠢,记得都别放手。”
“他不蠢了。”
齐博义没理她,坐在病床边,身上是宽大的病号服,没有血色的脸面向着窗外。
又道:“别管外人怎么议论,记住生活是自己的。”
刘念半晌没说话,等齐母灌了热水进来,告辞走了出去。
回到客栈后齐博义的事件就仿佛是上辈子的事,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没几天也渐渐消停了下来,像齐博义说的,生活是自己的,就算别人议论也不过只是个短暂的过程,相对比漫长的一生显得太微不足道。
很多人都知道思源有个俊美帅气的男人,年轻姑娘特意绕远路从门前经过的也不少,对沈忆枫最热衷的要属胡菲了,才二十出头土生土长的小镇姑娘,高中毕业后便外出打工,前段时间刚回来,现在帮着家里看店,离刘念的客栈不远。
她几乎天天挤着时间往这跑,免费给他们当临时工,乐呵呵的什么都愿意做,心态好,开朗活泼十分有朝气。
胡菲有双大的离谱,却不怎么富有灵气的双眼,看人时常常露出呆样,面对沈忆枫更是如此,燕芳他们时不时的开她玩笑,小姑娘也不介意,还自以为将心思掩饰的很好。
有一次她凑到刘念身边有些不好意思的问:“小老板,我听他们说沈忆枫是你男朋友?这是不是真的?”
刘念道:“怎么?怕我跟你抢啊?”
她慌乱的又是摆手又是摇头,“我随便问问的,真的!”
刘念挑眉,“呦,难道你不喜欢他?眼光这么高?”
她再次摇头,急道:“没有,不是的,他很好。”
刘念缓和了神色,也不再捉弄她,“他不是我男朋友,喜欢就去追吧!”
“真的?”
“嗯。”
她的脸蛋红扑扑的,显得很激动,“我会努力的。”
说完转身跑了,刘念起身拍了拍衣摆准备上楼,过拐角时看到了杵阴影里的男人,对方平静沉默的凝视着她,也不知道在这里多久了。
胡菲是个有色心没色胆的,真正要追这么个美男子还真没那个勇气,就算询问过了刘念每天依旧是躲角落解解眼馋,窝囊样就别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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