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凛手里握着一个麦,几乎唇轻抵着麦,随着旋律继续浅吟清唱着,而她就站在他的身侧,听得一清二楚:
“shemaybethereasonIsurvive她,也许是我生命的理由
thewhyandwhereforImalive是我生存的原因和方向
theoneIllcareforthroughtheroughandrainyyears是我要精心呵护走过风雨的伴侣
meIlltakeherlaughterandhertears我要珍藏他的欢笑和泪水
andmakethemallmysouvenirs当做我永生的纪念
forwhereshegoesIgottobe不管她身在何处
themeaningofmylifeis我生命的意义永远是
she她……”
一字一句,随着旋律高扬或低徊,但是顾凛的歌声一直温柔得像是一阵风,几乎是用所有气息和深情在发音吐字。
何书墨从来不知道他会唱歌,估计也没有人知道吧,他竟然有一个开口跪的嗓子。
今夜,一个神秘到根本不知道是谁的歌声响彻全场。
在无数观众如海潮的呼声以及手机屏的光海里,顾凛站在她身边唱了一首《she》,深情而气息温软得简直能把人苏死。
何书墨捂着嘴,愣愣地站着,等着最后一个音消逝,旋即陷入全场尖叫刺耳,雷鸣轰动之中,灯光重新亮起来。
一束束蓝光映在他身上,他像是披了一层月华一样,站在自己身边。
唱完,把麦克风放下,顾凛转过身,虽然脸还在帽檐底下看不分明,但是他的动作还是让何书墨感动得一时间要飙泪。
他轻轻握住她的手,然后单膝跪地。
什么话都没说,该说的,他刚才都一字一句唱给她听了。
左手上那枚纯银的戒指被一点点轻轻褪下来,他把婚戒戴在她的无名指上时,舞台上四起的红光映亮了全部环形看台。
他的瞳色都被染上了电光的热烈和艳丽。
这一刻,他和人间烟火气是一样的,暖得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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