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冯美玲年纪不大,今年刚过二十三,加上一张娃娃脸,看着顶多二十,出演李铁梅一点不违和,就算再过五年,也不是不可以。
她之所以着急带徒弟,主要还是家庭原因,丈夫比她大三岁,婆婆觉得儿子一把年纪还没个孩子,走哪儿都抬不起头,天天跟冯美玲念叨: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冯美玲坚持了三年,终究熬不住婆婆处处刁难,这才有了退出一线舞台的打算。
上辈子叶朵朵听团里知情人士透露:说冯美玲不再演出李铁梅,生活重心回归家庭后,倒也随了婆婆心意,怀了孕生了个大胖小子,按理说该是幸福美满的,谁想,突然一天,冯美玲婆家人说她疯了!
虎毒不食子,冯美玲没疯的话,怎么会想掐死自己儿子?而且不是一次两次,婆家人没办法,最后把人送去了疯人院。
叶朵朵当时随口问了句:“谁送去的?”
知情人士也是同情冯美玲,摇头长叹一声,回答:“还能谁?她家那位薄情汉呗,钱笙,钱老师。”
就是那个钱笙!
叶朵朵对他的名字,并没多大印象,但他的所作所为,简直禽兽不如,想不记得都难。
前脚才把前妻送去疯人院,后脚就迫不及待地又娶了一个,而且不是别人,是因为他的关系,冯美玲才收她为徒的杜云岚。
所有事一下就串起来了,都是钱笙一手策划,天大的阴谋啊。
冯美玲手把手将杜云岚带上大舞台,反观杜云岚怎么回报她的?不就是另一个林思晴吗?
而钱笙就是翻版陆时风,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更加可恶可恨。
作为局外人,叶朵朵都感到无比气愤,更别说当事人冯美玲,关在疯人院的那些日子一定很不好过吧?
风光一时的北城名角儿,居然沦落到那种地方,简直生不如死。
“叮铃铃——”
一阵车铃声将叶朵朵拉回现实,回头看到叶国伟推着自行车过马路,很快到了跟前,从车篮子里拎出一袋脆桃递过来:“工友自家种的桃子,我记得你喜欢吃。”
相较水蜜桃的软绵多汁,叶朵朵更喜欢吃脆桃,咬一口,嘎嘣脆,香甜嫩滑,不过北城很少有卖,她只在老家经常吃到,回城后吃过一次,她也只说过那一次,自己喜欢吃脆桃,没想到她爸都记住了。
叶朵朵接过桃子,冲她爸甜甜一笑,“谢谢爸。”
闺女笑起来太好看了,比他吃过的桃子还甜,叶国伟跟着笑起来,不笑的时候,古板严肃,一笑起来,慈祥可亲多了。
叶朵朵伸手挽住叶国伟,动作十分自然,“爸,以后要多笑笑,有益身心健康。”
“好。”
闺女说什么就是什么,叶国伟听话得很,眼睛都笑眯了。
“爸,我想吃褡裢火烧。”
叶朵朵撒娇地晃了晃叶国伟的手臂,回城那天,她爸带她去吃的就是褡裢火烧,当时叶朵朵还没被李玉梅洗脑,父女俩相处虽然有些别扭,但也不至于像仇人剑拔弩张。
后来每当闺女跟他闹腾,叶国伟就会想起那个傍晚,他们一块坐在胡同里吃褡裢火烧的场景,是那么平静和睦,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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