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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晓松口气,扔开打算用来英雄救美的雨伞,问陆灵犀怎么了。
陆灵犀指着窗下的穿衣镜,小脸煞白,“有一只蟑螂,在镜子后面。”
扶晓抄起陆灵犀遗落在地上的一只拖鞋走过去,穿衣镜后果然有一只硕大的蟑螂。
手起鞋落,干脆利索的啪叽一下。
扶晓提着鞋去卫生间用水冲干净,又拿开水烫了一下鞋底,这才拿到陆灵犀的床前。
陆灵犀小声小气的问:“死了吗?”
扶晓一本正经说:“这混账家伙居然偷看你换衣服,绝对不能留它性命,我已经灭了口。”
陆灵犀被逗得噗嗤一笑,指着扶晓手里的拖鞋,坚定的说:“这拖鞋我不要了。”
扶晓提起拖鞋,仔细看了看:“没事啊,我已经把尸体处理掉了,还用开水烫过。”
陆灵犀摇头:“那也不行,有死亡的阴影在。”
扶晓乐不可支:“好好好,那咱俩换个拖鞋总行了吧。”
她明明喜欢利索洒脱的人,却和胆小如兔的陆灵犀成为铁杆密友,也挺奇怪的,有个异性相吸的原理,她怀疑自己和陆灵犀属于互补相吸。
陆灵犀从床上跳下来,穿了扶晓的拖鞋,继续刚才被蟑螂打断的试衣行动。
扶晓看着镜子里高挑明艳的美人,一面觉得这等好身材好年纪,就该穿得天怒人怨,春,色无边,一面又心疼那落花流水春去也的金钱。
两相交战中,最终还是理智占了上风,她煞风景的问了句:“吃饭的钱留了吗?”
陆灵犀娇嗔了一句“讨厌”
,顺便投诉扶晓穿了两年的T恤衫,引发了她严重的审美疲劳。
扶晓抱臂靠在门框上,“所以我才懒得买衣服啊,服装会审美疲劳,可是钱不会,我看一辈子也不烦。”
陆灵犀白了一眼:“你才应该去银行上班的。”
扶晓摇头:“那不行,天天看着那么多钱,还都不是自己的,太痛苦了。
就像天天看着男神,他却是别人老公一样。”
陆灵犀神色一僵,眼神飘了一下。
二十年的好朋友,几乎算是半条肚子里的蛔虫,扶晓立刻敏感的问:“你是不是最近有什么心事啊?”
比陆灵犀还小两个月的扶晓,记不得从何时起,就自动自发的成了她的大姐。
尤其是陆灵犀的父母去世之后,这种责任感就尤其的强烈。
陆家虽然不富裕,但是有一点好,就是陆向东不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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