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赞的脸色非常难看,他才知道,自己饿肚子到现在,脚被烫出大片水泡,家里乱成一锅粥,他老爹半天不见人根本都没顾得上自己儿子,原来都是因为这个小不点!
他如同所有这个年纪的孩子那般,并且更甚一筹的,不喜欢小奶娃!
他问老爹:“这是谁家的?”
盛老爹一手抱孩子,一手拎着他的后领,说:“不管谁家的,你先给我去看脚!”
盛赞非常不舒服,因为他老爹一直抱着那小奶娃!
所以他说:“我走不了!
我脚疼!”
初中毕业的小男孩,其实幼稚的可以。
盛老爹一听,就松开了小奶娃,要背盛赞去看脚,生怕再迟一点就会更严重。
盛赞攀着他老爹的后颈,牢固的谁都撼动不了。
他不喜欢有人分享他的爸爸,他已经十五岁了,常年的相依为命,让他比别的孩子更加依赖父亲。
隔着几条巷子就有一家小诊所,盛老爹把盛赞背过去,只能留那奶娃娃一个人看家。
奶娃娃也不哭闹,或者说是太饿了没有力气哭闹,她乖乖的躺在桌上,偶尔哼一哼气,耐心的等着爸爸和哥哥回家。
盛赞抬着脚,看大夫拿着针筒戳进一个个小泡里抽出水分,不怎么疼,但那一脚的小水泡让一向爱干净的盛赞恶心膈应的咬牙切齿。
他暗暗记恨起了那无齿小娃。
***
三千港人家都喜欢生儿子,觉得女儿是赔钱货,但奇怪的是,在婚嫁中,三千港的聘礼出奇的贵,在家不怎么受父母重视的女儿,到了出嫁的年级,就变得格外贵重了。
三千港讲究聘礼一次性付清,算是买断了那个女孩的整个后半生,也是给了养育她的父母一点辛苦费。
正因为这样的习俗,所以人们未雨绸缪,有儿子的人家会在日子还过得去的情况下,抱养一个女儿,就跟童养媳是一个意思,大家见怪不怪。
长大了不用花钱,儿子就能有媳妇儿,两人还是从小一块长大,感情更好。
当然,会这样做的,绝对是把儿子宠上天的人家。
三千巷的那家熟食店,就给他儿子抱了个闺女娃娃。
近日,整条三千巷的大人们都在饭后闲余里,私下交谈这件事,连带看盛赞的目光都多了些揶揄,毛毛不怕死的捅破了,问盛赞:“阿赞你老爹给你养了个小媳妇儿,那娃娃以后就是你老婆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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