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嫂子请说。”
“杨书吏可曾听说过南城巨富金家的长子金大宝?”
“可是那因纵火杀人被枭了首的金大宝?”
“正是。”
“只听人提起过,细节倒不得而知。”
杨枝道:“听闻是先京兆府尹沈青天沈濯缨主持的。”
“不错。”
林嫂道,眼前浮现不知多远的记忆,目光也变得失了焦,好一会,才徐徐道:“那火,烧的便是我家铺子,大成棺材铺。”
林嫂年轻时是南城卖油坊的美人,嫁了棺材铺当家林广为妻。
夫妻和睦,膝下有个儿子,日子过得很是和美。
林广为人仁善,喜接邻济友。
棺材铺产业不小,有空房数楹,都赁了出去,价钱极低,几乎是白给人住。
其中一间便赁给了不过稚童的柳轶尘。
起初议定一钱银子一月,后来林广见他孤苦,干脆不收房租,白给他住。
柳轶尘自然不肯。
林广见他习得一手好字,便提议由他给人写挽联,以联抵租。
柳轶尘这才答应。
他在大成棺材铺一住五年,十三岁那年,金大宝死了老婆,到棺材铺来选棺材,一眼看上了林嫂,便有事没事上棺材铺来。
那时林广已然卧病在床。
金大宝欺他家无主,要对林嫂用强,被不过舞勺年纪的柳轶尘拿一块棺材板打了出去。
其后柳轶尘怕金大宝再上门,干脆搬了把椅子守在林嫂房前,鸡鸣即至,夜半方回。
更在她屋前布了一溜机关,金大宝接连吃了数次亏。
金大宝摸不着门路,怀恨在心,一日又是落得一身狼狈,干脆起了杀心,将随身带的灯笼丢进了停尸间。
棺材铺全是木头,最是怕火。
那火一窜丈高,烧了整整一夜。
林家老幼兼借住的五个外乡人俱葬身火海。
偏偏那火起时已过了夜半。
柳轶尘为赚些零钱,接了个为书商攒稿的活,因稿子要得急,书商怕她偷懒,干脆在客栈开了个房间看着他写。
那夜守完林嫂,柳轶尘快步赶去客栈,遂躲过了一场大火。
少年柳轶尘从客栈的窗户中看见一片红光,知道不妙,疯狂疾奔过去,棺材铺却已叫火舌吞没。
少年不管不顾,冲入火海,只救出因金大宝连夜骚扰而未睡死的林嫂。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十年前我们于星空下相遇,我用机械的手指与你拉钩,共同许下明天的承诺。十年后我们在星空下相逢,虽然你早已忘记我的一切,但我还是愿意燃烧自己,只为兑现迟到了十年的承诺。因为从我们相遇的那一刻起,你便成为...
陈依是闻泽辛亲点的联姻对象,他从那么多家族中选中她,有2大原因。一是家族不牛,破落。二是她老实。没有威胁,不会管他,他可以继续绯闻满天。花天酒地,无拘无束。陈依嫁给闻泽辛,是高攀,是飞上枝头...
顾真这辈子很努力。换来的却是亲生母亲惨死,苦心经营的公司被闺蜜暗中掏空,而她自己被大货车碾断双腿,相伴十年的丈夫带着怀孕的小三羞辱她带着手机重回80年代,既然主角不好做,顾真干脆开启反派人生,...
我这一生,不问前尘,不求来世,只轰轰烈烈,快意恩仇,败尽各族英杰,傲笑六道神魔!...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