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之内,不许他踏入路德维希斯堡!”
这算是相当严重的处罚了——1769年的符腾堡大公国,除了繁华的路德维希斯堡——我的名字的来源——之外,其余的地方,基本就是只有食不果腹的农奴和土得冒气的外省贵族,要是只能居住在那种地方,真的是比死了还难受!
不过,大公只说了“不许他踏入路德维希斯堡”
,可没说不准我去巴黎、伦敦这些地方,更没说不准我去往其他国家游玩啊!
所以夏尔特伯爵其实非常不满,然而他又无可奈何。
而大公之所以下这么个不痛不痒的命令,原因也很简单——我的母亲,年轻时以优雅和美貌出名的埃德蒙子爵夫人,目前还算得他的宠。
哦,对了,正式介绍一下本人——路德维希·弗朗凯蒙·埃德蒙子爵,名义上是已经去世了的埃德蒙子爵的儿子,实际上是符腾堡公爵卡尔·欧根的儿子……之一。
嗯,没错,这件事情大公知道,子爵夫人知道,我知道,已经去世的埃德蒙子爵也知道。
事实上,如果不是娶了我母亲,埃德蒙子爵估计到死都只会是个默默无闻的骑士。
国王是子民的父亲,子民应该爱戴他如同爱戴上帝——而符腾堡大公,本身就是很多人的父亲。
他光是合法的儿子就有六个,而不能被他承认的私生子女,他都会给一个弗朗凯蒙的中间名,这样的弗朗凯蒙光是我知道的有爵位的就有五个,没有爵位的有十三个,至于身份低到都不能在贵族圈子里出现的,具体有多少,只怕大公自己都不记得了。
所以托着大公的恩赐,我可以快快乐乐地准备到别的地方去游玩了。
然而,可能即便是大公也万万没想到,夏尔特伯爵他居然真的找到了个办法来整我——他居然让人在通往驿站的路上扮作奴隶贩子劫持了我!
然后他的人将我当作平民,和别的被他们抢走的平民男子一起,卖给了大公的军队来当作雇佣给英国的雇佣兵,就这么将我送到了一片蛮荒的北美洲的英国佐治亚殖民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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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来咋到长佩,请多指教!
求留言!
以及征求配角名!
掉落的名字有助于野生作者达成日更哦!
(贵族男女仆商人奴隶都可以起名废跪了)
第2章弗朗凯蒙中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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