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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2页)

次日,旭日东升、鸡鸣四起。

李老爷子要给酒楼里送野味儿,所以早早就得去镇上,天还麻麻亮的时候李老爷子就起来煮早饭,现在家里虽然还有十几两的银子,可是也得掰着指头过日子。

四个人一起去镇上吃早饭的话,都得花十来个铜板还不如在家里解决,林知知道今天要赶集已经比平时起得早了,但是等他起床的时候,李爷爷已经将饭都煮好了,搞得林知特别尴尬,不过倒也不是觉得自己嫁给了沈言川就应该起早煮饭,而是觉得身为晚辈让长辈早起煮饭,这事儿什么都有点说不过去。

不过李爷爷并不在意这些东西,一早吃过饭后便准备去村头搭牛车,林知见沈言川也跟着一起有些奇怪。

“你也要去镇上吗?”

“嗯。”

沈言川点了点头,“去镇上医馆那里看看,这腿恢复的如何了。”

“确实是应该去问问。”

林知看了看沈言川的小腿,觉得自己可真不是个东西,“对不起我都没有留意这些。”

“这有什么好对不起的。”

沈言川伸出手揉了揉林知的头发,“赶紧走吧,晚了耽误时辰。”

“嗯。”

那日在山上捉的野兔挺多,活着的就有四只,完整的野兔皮剥出了两张,村头赶牛车的大爷和李老爷子关系不错,一路上二人都在说话。

到了镇口的茶社,李老爷子要去酒楼,林知又想跟着李老爷子一起去酒楼找找机会挣钱,又想陪着沈言川去医馆问问腿恢复的如何。

沈言川瞧出他的纠结,就替他做了决定:“你跟着爷爷一起去酒楼送野兔,我去医馆找大夫,忙完我去布庄等你们。”

林知思索了一下,觉得眼下还是挣钱比较重要,于是他同意了沈言川的安排。

于是林知林时跟着李老爷子一起,沈言川一个人去了医馆。

李老爷子要送野兔的酒楼也是这清水镇生意最好的酒楼,到了厨房的后院就看到酒楼的伙计在往里搬今日酒楼要用的菜。

一旁的小长工负责盯着,这个小长工认识李老爷子,看到李老爷子立马就上前:“李大爷你可终于来了,今天又有什么好货。”

“没什么好货,就是得了几只野兔。”

李老爷子把膘肥体壮野兔拎到小工面前。

他们在酒楼做的也是贵客生意,有些贵客就喜欢吃这些野味儿,虽然数量不多,但是蚊子再小也是肉,小长工看了一眼便收下了。

“虽然有些少但总比没有强,还是老规矩,我去叫掌柜出来给您钱。”

没一会儿一个大约四十岁,留着山羊胡子的男人就出来了,看到李老爷子也还算客气,熟络了几句就掏出四两银子递给李老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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