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给她准备的衣服胸前有很大的开领,让她觉得有点凉飕飕的。
他们甚至还为她准备了鞋子,不知他们是从哪里弄来自己的尺码,爱丽丝穿着居然正正好好。
为了让她的身段更显颀长,这双鞋的鞋跟稍微偏高,叫人穿不习惯。
爱丽丝凭借着自己当了多年佣兵的敏捷,才算是驾驭住了这双鞋,自己多少觉得有点得意。
罗姆的农庄里没有大穿衣镜,爱丽丝看不见自己的全貌,不知自己这样打扮究竟会是什么样。
不过现在也容不得她细想这些,时间差不多到了,女仆催着她赶紧上了马车。
坐在马车上,爱丽丝渐渐调整好了心态。
无论她穿得是什么,她的身份始终是佣兵。
她唯一知道的礼仪,还是当年在暗河街房东太太家里跟格丽齐学的。
不用想也知道,那点可怜的礼仪常识,根本不能用在这种贵族的聚会上,如果她照此实施,只会平白惹人取笑罢了。
爱丽丝下定决心不去考虑礼节的问题,而是用佣兵的态度对待眼前所见,即使粗鲁一点,料想也没有人会感觉吃惊。
毕竟,她现在本来就是个佣兵啊。
马车把她从郊外拉到了女公爵的别墅,在大门口停下来,女仆扶她下了车。
爱丽丝下定了决心要不露怯,她忍住了不低头看,也不伸手去提裙摆,高扬着头走进女公爵的别墅。
爱丽丝出场的时间是女公爵早就计划好的。
按当时的风俗,在聚会中比约定的时间稍微晚到一会儿算是一种礼貌,女公爵安排她在大多数人都已经到了的时候登场,以便让所有人都能看见她出场。
爱丽丝的气质与在场的淑女贵妇们全然不同,一出现就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站在门口的仆人通报出了她的身份和名字:
“特级佣兵,巨剑爱丽丝小姐到。”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一直在琢磨这本书里的物价问题,所以昨天把前面十三章提到的两枚金币的价值稍微改了改,在这里说一声,看过的倒也没必要回去看。
在这本书的设定里,一般平民虽然也可能赚到相当于一两枚金币的钱,但手边通常摸不到金币。
像罗姆这样的佣兵倒是经常能摸到金币,但又很难攒得住。
真正经常使用金币交易的,是贵族和魔法师,以及为他们服务的大商人和公会。
这个世界生产力低下,制作精良的物品价值很高,而且凡是与魔法沾边的东西都贵得要死,不是一般人能碰的。
大致就是这么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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