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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谁是主子(第1页)

“你疯了?那可是你的孩儿!”

秦修之愤然起身:“明明可以保住他的性命,你却要用他的命来害人。

沈若秋,你于心何忍?”

沈若秋敛了笑容,面上一片冰冷:“是,我是可以保住他的性命。

待到瞒不下去那一天,你便要看着他被万人唾弃,看着我被生生浸猪笼,看着秦府因此颜面全无,看着你姨娘因你与人通奸,被唾骂发卖,老无所依吗?”

秦修之气得浑身发抖,连嘴唇都哆嗦起来:“既然你想到了这一切,为何还要来找我,为何要与我——”

停了半天,始终说不出那个羞耻的字眼。

沈若秋却是无惧,轻飘飘的说:“通奸是吗?呵,他许久都不碰我一次,若不想别的法子,我如何能怀上这个孩子?”

“你!”

他这才彻底的明白过来,“你是故意的?”

“我当然是故意的。”

沈若秋抿嘴一笑,看着自己的指甲,悠悠道:“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找上你,为了已经被遗忘了十数年的感情吗?你都快年近不惑,还这般幼稚么?”

什么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没有权利财富作为支撑,只会贫贱夫妻百事哀。

但凡是男人,都是三妻四妾的,与其嫁给一个没什么本事的男子,还要应对他的各种妾室,为什么不干脆到显赫人家为妾,再努力爬上主母的位置?

这一刻的她,已经忘了昨日与女儿说过的话——便是嫁给普通的地豪乡绅为妻,也莫给皇家做妾。

秦修之怔然苦笑,双手捂脸,深深的低下头去。

滚烫的液体自指缝中流出,沾湿了衣袖,灼痛了手心。

所谓的念念不忘,原来只是他的自作多情而已。

让他记挂多年的,怎么会是这样一名女子?残忍,刻薄,恶毒,不择手段!

罢了罢了,要怪只能怪自己识人不清。

胎儿落了也好,有这样一位生母,便是留了下来,以后也只能成为她爬上高位的棋子,随时可弃。

与其得不到怜爱和疼惜,被残忍对待,倒不如早早离去,不要痛苦的到世上走一遭。

悄悄吸干眼角的泪痕,他默然起身,朝内屋走去。

沈若秋轻嗤一声,得意的靠在椅背上,又觉得触碰之处硬邦邦的,极不舒服,索性站起身来,百无聊赖的打量墙上的裂痕。

秦修之从未看清她,她却是对他了解透彻,只需三言两语,便将其捏在手心。

他太重情,所以处处是弱点。

只要捏住这个特性,稍加威胁,便无力反抗。

片刻,秦修之拿了一包草药出来,神情已恢复初见时的淡漠,细细看去,不难看到深藏在眼底的痛恨。

沈若秋知道,自今日起,那份被他珍藏多年的情感,终于在她的逼迫之下,彻底消失了。

忽然有了短暂的迷茫,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

明明一点儿也不在乎,可真对上他嫌恶的模样,到底还是有些心酸的。

毕竟,这是唯一一个真心对她好的人。

用力攥紧拳头,感受着指甲刺入手心的疼痛,瞬间清醒过来,自他手中接过药包,“此药要怎么用?”

“每日早晚各燃一柱,当熏香使用便可,可保胎儿在腹中不落。”

秦修之压抑着内心的痛楚,深吸一口气,淡声道:“这些药柱味道甚淡,不易被发觉。

可你腹中的胎儿已是十分虚弱,若是要留下,光靠熏药是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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