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轮没有给他的二哈种族丢脸,笨笨的吐着舌头,只知道扯着嗓子叫。
沈凌也不恼,晃了晃手,又低声说了一遍“乖,伸手。”
他的手掌撑开,从时娇这个角度,刚好能看清楚他手掌的全貌。
沈凌的手指,纤长笔直,指甲盖被剪得圆鼓鼓的,看起来还有点可爱。
时娇忍不住看了几眼。
沈凌的手跟苏岸的手一样修长,宛如天生就应该去钢琴键上飞舞。
但是细看,就会现沈凌的手掌要粗糙许多,长着许多淡黄的茧子。
很显然,沈凌的不跟苏岸一样。
他的手并不是细嫩的十指不沾阳春水,而是透露着沧桑的气息。
时娇在心里挑了挑眉,有点惊讶自己会用“沧桑”
这个词。
一只灰灰的狗爪子忽然搭在沈凌的掌心,伴随着一声汪叫。
事实证明,左轮并不是蠢到无可救药。
交了无数遍的握手,它总算记住了。
沈凌眼睛染上愉悦的笑意,他握着狗爪上下晃动,赞赏道“真棒。
中午给乖左轮加餐。”
原来会握手啊。
那真是她伸出一双手迷糊了才不会吗?
时娇正默默的想着,沈凌的眼神忽然看了过来,笑意后面带着她看不见的探究神色,时娇精神立马紧绷成一条直线,面色倒是一副淡然的表情。
“看明白了吗?要不要试一试?”
沈凌开口问。
“嗯……”
时娇点头后又摇头。
看是看明白了,但试就用不着试了。
沈凌悠哉悠哉的握住左轮的爪子,视线却一直落在时娇身上。
他盯时娇看了一会,忽然松开眉眼笑了,一副温润无害的样子说“你现在的样子,倒是跟那天酒吧一模一样。
乖gir1,还记得我吗?”
时娇睁着黑白分明的眼睛回看他,抿了抿嘴没回答。
她在想回是记得还是不记得,沈凌却以为她没了印象,沉默一瞬,又微笑着补充一句。
“忘了吗?真令人伤心啊,我那天还特意为你调了一杯女孩呢。”
“……还记得。”
时娇权衡着,觉得说不记得会显得有点假。
还是说记得,这样他们明面上就有交情了。
虽然这个“交情”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重生回到九十年代初,简书枚是南下打工大潮中的一名小小厂妹,即将踏上一天十二个小时以上的流水线工作中。大时代的浪潮中,重来一次,简书枚最大的愿望是抓紧时机,多挣点钱,再找个爱人,努力经营好自己的人生...
灵气复苏,信仰先行。有人李代桃僵化天父,化佛陀,化仙神,他们意图借虚假的信仰成道。有人出自传,他们相信自己就是传奇,何须假接他人。有人成为明星,偶像等等一切能让人崇拜的代名词,他们相信再假虚的信仰也是信仰。而李易也回来了,他不是转世,他只是回到了自己的身体。活了五千七百年的他累了,乏了。他看尽世间繁华,他压尽天下无一平起平坐者,他是在世仙,他是李长生。现在他是李易,他只想躺着。然后他又成为了世人口中的仙人,这一次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安安静静躺在家里。新圣经,大雷音书,剑神自传,天雪自传,清玄自传无数强者编写的事迹,都逃不过一个结局,在世仙李长生。无论多么惊才绝艳,多么才华盖世,最终都会停在他面前。李易李长生的事情,管我李易什么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人只想躺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仙人只想躺着...
1972年的夏天苏若正收拾着行李,过几天她就要去青大读书,那里还有一个未婚夫正等着她。可是一觉醒来,她却成了一个偏僻乡村的知青,床前站着一个陌生的军装男人,床头有一个娃正叫着她阿妈。她转头,就看到破旧的床头柜上,有一个日历,上面印着,1977。苏若我还是个宝宝呢!可是这个男人,好帅!她的脸红了。苏佳重生归来,举报继妹,逼她下乡,抢她男人,以为这样继妹前世的气运就都会落到她身上,结果没想到继妹竟然嫁了个更有权有势的回来了苏佳男人还你,咱还能做好姐妹吗?苏若麻烦脸拿来给我踹一下先...
接档穿成反派后发现主角重生了文案在下求收藏本文文案萧云谏身为无上仙门的首座弟子,芝兰玉树年少成名,受万人追捧。可他偏偏是个没有心的。 他师叔凌祉为他中情毒堕魔窟,为救他散去多年修为。...
...
最火爆畅销书大山中走出来的叶凡重回都市,却在意外中获取神秘系统,从此走上了不归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