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江先生也不是那种过份的人。
毕竟我们的大王总总而言之。
如果江先生不打算对我们秋总不利的话。
当然我们都知道,你对我们秋总的愧疚是有的,所以呢,这么复杂的关系里,我相信江先生是不忍心再伤害我们大王总的遗孀的!”
大王总应该是王国宇,王明宇应该是小王总。
我不置可否。
不说话。
败类葛律师接着道,“既然是这样,那个存储卡,江先生留着也没什么用!
不如卖给我们,或者说送还给我们,我们呢,出一部分钱,当作是那晚江先生受到惊吓的精神补偿!”
果然是当律师的,说起话来头头是道,且可以让对方听得如沐春风。
不是交易,是精神补偿的话,那么好像我录音也没什么用了。
毕竟我担心卖了存储卡,拿了钱他再反告我一个敲诈勒索!
如果这个败类葛律师说得都是肺腑之言。
那么这个存储卡确实我留着没什么用,如他所说,我从来就没有想过,拿里面的视频去害秋盈。
我做到自裁赎罪,但是我可以做到哪怕被她伤害,也不伤害她。
于是,我来了兴趣,“准备给我多少精神补偿呢?”
败类伸出了手掌,五个指头都竖起,“五万!
怎么样?都说有过先例的赔偿额度!”
五万确实不少。
我本来就毫发未损。
突然多出一笔意外之财,应该很开心。
可是——如果是为了维护秋盈的上市公司老总的形象,眼下她陷害我这件事这个败类律师怎么绝口不提?
栽赃陷害是可以入刑的。
秋盈要是因为这件事进去了,怎么可能不影响公司形象呢?
秋盈污蔑我伤害她这件事,是因为她还在病床上,而我又没有刻意的去追究。
但是这件事早晚是要处理的。
这个败类律师舍近求远,居然来找我要那个秋盈撞人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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