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姝从前一直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偶尔隔很长一段时间才会接触到几个人。
渡劫之前碰到的那几个印象格外深刻,这群人显然是上流社会的,霸道总裁和落难千金爱得死去活来。
所以她对人类生活的了解,仅仅停留在纸醉金迷、爱恨离别的层面。
对真正的社会底层,她确实了解甚少。
此时,她靠在身后贴满了小广告的电线杆上,看着前方的鸡飞狗跳,有一些迷惘。
a城很大,比从前唐姝所在的s市还要大很多。
老城区位置并不偏僻,相反,和市中心挨得极近。
这么旧这么小的老城区,里面挤挤攘攘的生活着数十万的本地老炮、和数十万的外地务工人员。
眼前这样的杂乱的小街道数不胜数,地面是凹凸不平的脏污地砖,两边都堆着各种杂物,头顶只有一线昏暗的天。
市井小混混打架斗殴毫无章法和美观可言,通常逮到什么就用什么。
木棍、板凳腿、或者谁家扔在门口的锈羽毛球拍。
动手的同时,嘴里更是污言秽语,将对方的祖宗问候了个遍。
花臂哥、宁皓、那几位混混小弟,包括张黎,他们明显都是在这里土生土长的人,也习惯了这样毫无缘由、毫无章法的打架斗殴。
唐姝倒是不怕,她的视线停在张黎的身上,恍惚间觉得有些唏嘘。
他能全靠自己的手段,从这样的地方,最后爬到了城市的最顶层,该用了多少努力,吃了多少苦头呢?
原书只用了寥寥数笔带过,根本不足以概括这里面的艰辛。
所以,张黎即便是心机重一点,手段脏一点,唐姝觉得也情有可原。
树又没有三观。
唐姝正乱七八糟的想着,那边已经结束了战局。
她眨了眨眼睛看过去,竟然是宁皓和张黎两个人占了上风。
花臂哥带着自己的小弟们骂骂咧咧的放狠话,先一步走了。
张黎和宁皓都挂了彩,但也没有吃太多的亏。
“你小子还挺讲义气啊!”
皓哥拍了拍张黎的肩膀,态度热络了起来。
他们这些人,最讲义气,你既然肯帮我打架,那就是我朋友。
张黎低着头,低声回了一句,
“应该的。”
宁皓擦了擦嘴皮上的血,大大咧咧的揽住了他的肩膀,
“行!
以后大家就是好兄弟!”
张黎点头,活动自己酸疼的手腕。
身边一向看他不顺眼的混混头子、此时哥俩好的揽住了他的肩膀,张黎抬眼,看向朝自己小跑过来的唐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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