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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鑫放心之后,迅速换成了一张笑眯眯的脸,似乎刚刚那个畏畏缩缩的不是他。
见识了这胖子变脸之快,林修是又无奈又佩服,淡淡地开口道:“我什么时候说要杀你灭口了,不过下不为例啊。”
他又说道:“一般的家庭一年不过花费十多个金子,首富,你孤身一人,有几百个金币可以说此生可以高枕无忧了,又何必再偷那么多呢。”
气氛有些压抑,你要钱,我林修便是送给你一千金一万金又如何呢,你不该如此做事啊。
金低头鑫沉默了一会,再抬起头时,却少了刚刚的谄媚,多了几分沧桑:“林兄弟,我给你讲讲我的故事吧。
我家原在青州城,也算是地方豪绅,世代以经商为主业,我们家族的先人曾经说过,不许后代子孙步入庙堂,以免引来纷争,只愿好好经商。
我们子子孙孙一直铭记祖训,百年来兢兢业业,事业也蒸蒸日上,一代好过一代,在青州算是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了。
我是家族唯一的继承人,几年来替我说亲的数不胜数,也都是一些门当户对的大户人家小姐。
可我一次外出游玩时,遇到了一位女子,便深深地爱上了她,她只是普通人家的女子,既不富有也不格外漂亮,可是我喜欢她温柔的性格和迷人的气质,每天都想着法子去讨她的欢心。
她喜欢胭脂,我便买来全青州最贵最美丽的胭脂送给她,她说想要骑马,我便用千金从塞北求得一匹饮风马,只求博得她一笑。”
说到这里,金鑫的眼眸里满是回忆。
“可是造化弄人啊,我以真心待她,她却视如草芥,一点都不懂得珍惜。
后来啊,她受到城主大人公子的指使,诬陷我们家族是那其他王朝暗地里派到天水王朝的碟子,对我们赶尽杀绝。
我们家族上下一共两百多口人尽遭毒手,那一夜我躲在密室里,一位位族老,为了引开他们的注意,只求我能顺利逃生而主动奔向屠刀,金门上下,不论男女老少,统统死绝,就连服侍的丫鬟都没有放过。
我恨我自己为何要如此相信一个女人!
当时我没有听从长辈们的劝解,沉迷于美色当中无法自拔,给了她全部的信任,是我毁了我们整个家族啊。”
金鑫此刻满脸泪水,状似疯癫。
“你知道吗?眼睁睁看着自己的族人纷纷被杀,我多么希望替他们去死啊,一起都是由我造成的。
可我不能死啊,我死了金家满门血仇又有谁能来报?祖宗的基业已经在我手上断送了个干净,若不能报仇雪恨,我死了也不敢去下面见我金门两百口老小啊。”
金鑫此时已是泣不成声,语气颤抖。
林修不知道该怎样安慰他,又不忍看着金鑫的这副可怜的样子,索性一记手刀让金鑫昏睡了过去。
既然无法忘记,那就在梦里让自己稍微舒服一些吧。
月色正好,落叶飘飘,林修突然觉得一首流传乾元王朝的曲子很是应景:
摇啊摇,把我的思念摇到奈何桥。
瞧啊瞧,瞧我在阳间成就大英豪。
今生仇怨今生了,了完之后方逍遥。
此景此情,他不由得右手做持杯状,朝着躺在旁边的金鑫道:“敬你,首富,我在江湖的第一个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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