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南笙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第一次见到时念卿的场景。
酷热的盛夏,宁苒牵着一身白色公主裙的她,从顾家别院的花园穿梭而过。
扎着两条羊角辫的时念卿,一蹦一跳的,圆嘟嘟的小脸,在金色的阳光下,呈现出粉红色的红晕。
那天,顾南笙站在三楼主卧的落地窗前,只觉蝉虫聒噪的烦闷季节,在那一瞬,周遭突然安静,天地之间,无声无息。
他在那刹那,似听见上帝在他耳畔说:顾南笙,她就是我从你身上抽走的那根肋骨……
顾南笙发过誓:这一生,他会倾尽一切,护她安全,不让她受到一星半点的伤害。
可是此时此刻,看着伤痕累累、憔悴不堪的时念卿,他甚至连如何安慰她都不知道。
那一刻,顾南笙觉得自己好似正在遭受凌迟剐刑,痛不欲生。
时念卿紧紧地蜷在锈迹斑斑的铁门上,她低声说:“以前,我觉得:美国,是阴森黑暗的阿鼻地狱,我一直避之不及。
可是,回到帝城,我才发现这里竟比地狱还要寒彻刺骨。
南笙,我有时候在想,我宁愿在美国飘忽不定地流浪,宁愿做个没有归宿的孤魂野鬼,至少,不会像在帝城,疼得如此哀莫悲切、生不如死。”
帝城,对时念卿而言,是最温暖、最明媚的存在。
在这里,时靳岩和宁苒,给过她最极致的宠爱。
在这里,霍寒景给了她最美好的初恋。
都说:物极必反。
她曾经在帝城有多幸福多快乐,如今,她便有多痛苦多悲凄。
这些年,现实深切教会了她:世间最大的残忍,莫过于……物是人非!
美国,虽然疼痛,却不至于时时刻刻刺激她。
帝城,时靳岩和宁苒的影子,每时每刻都在她眼前晃。
甚至,面对霍寒景的伤害,她仍然会疼得心脏都要停止。
昨晚,在总统府里,盛雅污蔑她的话,依旧历历在耳。
时念卿听得清清楚楚,盛雅说:她与霍寒景的儿子,叫霍慕之。
霍慕之……
盛雅果真说得没错:从始至终,霍寒景都没爱过她,他一直爱的人,只是她盛雅而已。
而,最最让时念卿受伤难过的是:霍寒景那般心思缜密细腻的男人,从头至尾,眼里只看见了受伤的盛雅,完全没有注意到她那被盛雅踩躏得面无全非的项链……
**
盛家。
霍寒景的车,刚驶离大门,一抹黑影便敏捷跃窗而入。
盛雅坐在床上,并没有看向突然出现的男人,目光只是盯着兰花盆栽里。
霍寒景离开时,虽然只是一眼,但她敢百分之百确定,他已然发现了盆栽里那枚烟蒂。
“盛小姐,考虑得怎么样了?!”
男人自然也注意到了烟蒂,慢条斯理走过去,将烟蒂取出,捏在之间,碾碎。
盛雅眸光冷凛:“不怎样。
你回去吧,告诉你的主子,我是不会跟他合作的。”
男人一听这话,不禁扯唇一笑:“你以为这样护着霍寒景,他就会感激你吗?!
呵~,他那种不择手段的男人,是不值得动心的。
可,我们家主子就不一样了,他爱你,可以为了你不顾一切。”
“包括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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