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上的行人和车辆渐渐变得稀少,可是因为光污染,天空中人仍旧十分暗沉,连一颗星星都看不到。
困意袭来。
李非换了一个舒服点的姿势,小憩了片刻。
久远的记忆便再次浮上了心头。
记忆中有名利场,有杀戮,有一双双浑浊的眼睛。
再睁开眼睛的时候。
李非眼中闪烁起了莫名的幽光,看向了街对面,从阴暗拐角里忽然冒出来的一群人,正在快步向着自己走来。
“来了。”
一共十几个人。
看上去杀气腾腾。
领头的是一个很年轻的黄毛,也就二十岁出头,长的也不高,也不壮,看上去瘦巴巴的没有几两肉。
不过架势倒是很凶。
黄毛一马当先走在前面,手中提着一把四十厘米长的砍刀,后面的一群人也都拿着扳手,钢管,棒球棍。
李非坐在阴影的视觉死角里,不动声色的看着。
此刻心中忽然有些狐疑。
为什么混混都喜欢把头发染成黄色,大概率是因为想要标新立异,求关注,想引起女孩子的注意。
还是为了裤腰带以下那点破事儿。
这就是人性。
说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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